对原书进行较好提炼,课后问题回答集锦。
的符号体系,文学语言不同于科学语言和日常语言的独特性被视为“文学性”的表现,因此对文学语言就有了诗的语言、情感语言、“内涵”语言等界定。由于文学语言和作家的情感体验有关,被英国语义学派文学理论家瑞恰兹(I.A.Richards,1893-1979)称之为情感语言,相对于指称明确的科学语言而言,语言的感情用法是用来表达或激发情感和态度的。新批评派的韦勒克认为文学语言不同于科学语言与日常语言之处在于它是“内涵的”,即具有歧义性与富于联想。他说,“文学语言有许多歧义; 充满着历史上的事件、记忆和联想。简而言之,它是高度‘内涵’的。再说,文学语言远非用来支撑或说明什么,它还有表现情意的一面,可以传达说话者和作者的语调和态度。”可见,形式语言观是将文学语言视为一种纯审美的、情感的存在。
现代其他文学理论派别也赋予文学语言以相当重要的地位,他们所指出的文学语言的描述性、伪指性、内向性等特征对形式语言观作了补充。接受美学的代表人物之一伊瑟尔在《本文的召唤结构》中,将语言区分为适用于理论著述的说明事实或阐发道理的“解说性语言”和创造虚拟的形象以及表达情感的“描述性语言”两种。“描述性语言”的特点是包含很多有待读者具体化的意义未定性与意义空白。另一德国接受美学家施蒂尔勒(K.Stierle)在《虚构文本的阅读》中认为语言有两种不同的用途:用于描述、叙述实在对象的他指(referential)功能和用于文学虚构的伪指(pseudoreferential)功能,伪指的语言不直接与外界事物打交道,它是一种自指(autoreferential)的语言,具有自身指涉的功能。与施蒂尔勒的说法近似,加拿大文学理论家诺斯罗普·弗莱(Northrop Frye,1912-1991)在《批评的解剖》中将语言分为外向的(就离开符号而言)与内向的(就指向符号本身或对其他符号而言)的两种,文学语言是一种内向的语言。
(3)社会语言观
文学活动不仅是一种语言现象,而且是一种社会文化现象。前苏联文学理论家巴赫金(Mikhail MikhailovitehBakhtin,1895-1975)在《马克思主义与语言哲学》(1929)中认为,符号与人的社会意识之间具有不可分割的联系,意识形态是在符号中构成并实现的。语言作为人类最完备、复杂的符号系统,必然具有意识形态性。语言在实现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与意识形态相联系,因此话语是一种独特的意识形态力量。在巴赫金看来,日常伦理、价值判断以及社会政治意识无不渗透于语言活动之中,“在话语里实现着浸透了社会交际的所有方面的无数意识形态的联系”。文学语言所表达的思想含义、价值评价等就属于意识形态。但是在巴赫金那里,语言符号对社会不是一种简单的反映关系,而是一种折射,甚至在集体符号如某种意识形态符号也不仅仅只表达该团体或阶级的意见,而可能包含着不同倾向的社会意见,因此每一种意识形态符号也都包含着多重音性。
正因为文学语言是一种社会化的语言,所以它不可能是纯粹的形式化的或审美化的语言,而是和各种社会交往活动融会在一起,使文学语言不可避免地带有杂语共生性质,巴赫金在《文学作品中的语言》一文中称之为“多语体性”:“在文学作品中我们可以找到一切可能有的语言语体、言语语体、功能语体,社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