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
学
内
容
备 注
7.帮助案主发现自己的不良态度与偏差行为。 8.协助案主自决,但若决策对案主有伤害,工作者须替代其做决定。 9.保密。 10.做好下次会谈的约定与准备。 三、会谈技巧 (一)支持性技巧 (二)引领性技巧 (三)影响性技巧 技巧学习四阶段 觉知:学习动机 笨拙:机械模仿 熟练:熟练应用 统整: “人剑合一” (一)支持性技巧 指工作者通过身体及口头语言的表达, 令案主感到被尊重、 理解、 接纳, 从而建立信心的一系列技术,主要有专注、倾听、同理心、鼓励、自我表露等。 1.专注: 1)语言表达专注:多种技巧的
融合。 2)身体语言表达专注 S-(Squrely):直角面对案主 O-(Open):开放的姿势 L-(Leaning):身体倾向案主 E-(Eye contact):眼神接触 R-(Relexed):放松自在 2.同理心:指工作员放下自己主观的参照标准,设身处地体会当事人的内心感 受,同时又能跳出对方的参考框架,并把自己体会到的感受准确传递给对方, 促进对方自我认识的技术。 思考:有没有必要对同感与同理心进行区分? 3.主动倾听: 4.鼓励:工作者通过恰当的话语和身体语言,去鼓励案主更多地表达他们的感 受和看法的技术。 (二)引领性技巧(探寻问题的技巧) :指工作者引导案主具体、深入地探索自 己的经验、处境、问题、观念等技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