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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第四章 个案工作的基本技巧
第一节个案沟通 一、沟通 1、什么是沟通? 双方当事人借助语言或非语言符号互相交换信息的双向互动过程。 二、个案工作中的会谈 1.什么是会谈? 工作者和案主之间所进行的一种面对面的、有计划的、有目的的专业会谈。 2、特点: 3、思考:会谈与一般谈话有什么区别? 相同点:人与人之间的沟通方式。 不同点: 会谈是为特别目的而设计的、经过正式安排的谈话。
3、会谈的准备 1)心理准备 2)工作者的仪表 3)会谈场所的布置:舒适、安全的会谈环境。 4)会谈开始时的社交琐事:邀请入座、倒茶水、礼貌性的寒暄等。 5)会谈时间与频率:每次以 40 至 50 分钟为宜;一周一次左右。 6)会谈费用:酌情收取。 7)会谈笔记。 8)会谈辅助器材的使用。 9)会谈双方健康状态的检视。 补充:会谈的基本原则 (黄维宪, 曾华源, 王慧君. 社会个案工作. 台北: 五南图书出版公司, 1985 ) 1.注重个别化,了解案主内心的独特感受与需求。 2.宜主动向案主积极表达所了解到的信息。 3.引导案主发泄不良情绪,并作冷静、理智和创造性的思考。 4.以非批判的态度去帮助案主澄清问题。 5.对案主作有控制的感情介入。 6.不因案主沟通困难、反应慢、抗拒力强等而拒绝会谈,而要探究阻碍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