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设备的安装和拆卸
第二十八条 大型专用和特种设备的安装和拆卸单位,要求必须具备相应的拆装能力、持有相关资质证书,并满足当地主管部门的备案要求,取得相应的备案证书。
第二十九条 大型专用和特种施工设备的安装和拆卸,必须按照设备制造厂的相关说明并结合现场具体情况制定施工方案和作业指导书,施工方案必须通过安装和拆卸单位技术负责人、现场监理的审批,负责安装和拆卸的工程人员和各工种作业人员必须建立并实行岗位责任制,必须持证上岗。
第三十条 大型专用和特种施工设备的安装和拆卸过程必须如实做好记录。对在拆装过程中发现的一般性缺陷和问题要做好记录,详尽说明。
第三十一条 凡危及人身、设备安全的重大缺陷和问题,要及时采取有效可行的补救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确保设备使用安全。
第三十二条 重大缺陷和问题经处理后,必须经过安装或拆卸单位检验部门检测合格,经安监部门同意并签字后,方可进入下一工序。
第三十三条 大型专用和特种施工设备在安装或拆卸过程中,项目部相关人员必须进行旁站监督,确保按经审批的施工方案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