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型房地产公司组织架构、职责范围与管理制度(4)

2019-07-31 09:31

3) 参与固定资产的验收、盘点、清查、报废等工作。 5 固定资产增减审批 5.1 增加审批

5.1.1 各部门需增加固定资产,必须进行可行性分析和经济技术论证,并列入企业年度计划。根据规定的审批权限,办理审批手续,并按计划执行不得任意增加,确需变更原计划的,应书面报告并补办报批手续,凡没有列入年度计划的,财务部门有权拒绝付款。

5.1.2 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竣工后应由有关职能管理部门按规定办理竣工决算及财务资料的交接手续,并填写统一印制的《固定资产竣工交付使用验收单》和一式三联的“固定资产卡片”,财务部门据以办理相关的结算手续,第一联交财务部门入账,第二联存职能管理部门建档,第三联由使用部门存查。

5.1.3 由公司统一购臵或建造,分配给各部门使用的资产。决算后,由公司职能管理部门填制“固定资产交付使用通知单”,由财务部门办理结算、入账手续。

5.1.4 土木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在项目竣工后及时验收及办理交付使用手续,根据项目规模和性质按时做好账务处理,对不属于土建项目的固定资产应单独列账。

5.2 减少审批 5.2.1 调拨

1)对于多余或不需用的固定资产进行调拨时,需报经职能管理部门,并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后,由职能管理部门填具“固定资产调拨通知单”,及时通知财务部门办理转账或收(付)款手续。

2) 公司内各部门之间的固定资产调拨,由职能管理部门填制“调拨通知单”通知财务部门据以及时调整账面和固定资产卡片。

3) 固定资产对外投资,由财务部门提供账面价值清单,按程序报批后,经社会中介机构评估作价,由财务部根据作价后确认的价值作账务处理。

5.2.2 报废

1) 主要结构和部件损坏严重,无修复价值的。

2) 因设备老化,技术性能落后,耗能高,效率低,经济效益差,无改造价值的。 3) 因事故或意外灾害造成的严重损坏,无修复价值的。 4) 修理费用超过或接近新购价值的。 5.2.3 报废审批和清理

1)固定资产报废先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经职能管理部门进行鉴定,并填写《固定资产报废鉴定表》,随同书面报告,送财务管理部会签。

2)经报批同意报废的固定资产,由财务部办理固定资产转销手续后,才能进行拆除清理。凡已经报废的固定资产不得整体继续使用或恢复使用。

3)对于改造项目,应遵循先报废,后建设的原则。在报废的固定资产中,某些组合部分的单项固定资产,尚可修理使用的不予以报废,应在报废总价值中,扣除可利用的部分的价值,并应另建固定资产卡片。

4)凡经批准报废的固定资产,必须进行拆除清理。除整体出售外,房屋建筑物报废或改造拆除后的可利用的木料、砖瓦等物资;机器设备报废,对尚有修复使用价值的零部件,均应作价或整修使用,作好固定资产的清理核算工作。

6 固定资产计价

6.1 购臵的直接安装即可使用的固定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买价、包装费、运输费、安装成本、交纳的税金等,作为入账价值。

6.2 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发生的全部支出,作为入账价值。

6.3 投资者投入的固定资产,按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作为入账价值。

6.4 在现有固定资产的基础上进行改建、扩建的,按原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由于改扩建而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发生的支出,减改扩建过程中发生的变价收入作为入账价值。

6.5 经批准无偿调入的固定资产,按调出单位的账面价值加上发生的运输费、安装费等相关费用,作为入账价值。

6.6 盘盈的固定资产,按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减去按该项资产的新旧程度估计的价值损耗后的余额,作为入账价值。

6.7 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的原账面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入账价值。

6.8 以非货币性交易换入的固定资产,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入账价值。如涉及补价的,按以下规定换入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

1) 收到补价的,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应确认的收益和就支付的相关税费减补价后的余额,作为入账价值。

2) 补价的,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和补价,作为入账价值。 6.9 企业接受的债务人以非现金低偿债务方式取得的固定资产,或以应收债权换入固定资产的,按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入账价值。如涉及补价的,按以下规定

确定受让的固定资产的入价值:

1)收到补价的,按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减支补价,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入账价值。 2)支付价的,按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加上支付的补价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入账价值。 6.10 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应按以下规定确定其入账价值:

1)捐赠方提供了有关凭据的,按凭据上标明的金额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入账价值。 2)捐赠方没有提供有关凭据的,按如下顺序确定其入账价值:同类或 类似的固定资产存在活跃市场的,按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估计金额,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入账价值;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按该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值,作为入账价值。

3)捐赠方捐赠的旧固定资产,按照上述方法确定的价值,减去按该项资产的新旧程度估计的价值损耗后的余额,作为入账价值。

7 固定资产期末计价

企业在年末对固定资产要进行逐项检查,如有以下情况,应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1)固定资产市价大幅度下跌,并且预计在近期内不可能恢复。

2)企业所处经营环境,如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或者产品营销市场在当期发生或在近期发生重大变化,并以产生负面的影响。

3)同期市场利率等大副度提高,进而很可能影响企业计算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的折现率,并导致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大副度降低。

4)固定资产陈旧过时或发生实体损坏等。

5)固定资产预计使用方式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如企业计划终止或重组该资产所属的经营业务、提前处臵资产等情形,从而对企业产生负面影响。

6)其他有可能表明资产已发生减值的情况。 8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8.1 如果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应当按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8.2 减值准备按固定资产单项计提。

8.3 当公司存在下列情况时,应按该项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全额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1)长期闲臵不用,在可预见的未来不会再使用,且已无转让价值的固定资产。 2)由于技术进步原因,已不可使用的固定资产。

3)虽然固定资产尚可使用,但使用后产生大量不合格的固定资产。

4)已遭毁损,以至于不再具有使用价值和转让价值的固定资产。 5)其他实质上已经不能再给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固定资产。 9 固定资产折旧计算 9.1固定资产折旧

是指固定资产由于损耗而转移到产品中去的那部分价值。 9.2计提折旧的方法

9.2.1 本公司固定资产折旧,采用使用年限法。每月按规定计提固定资产折旧,按国家有关规定预留残值3~5%。

9.2.2 固定资产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折旧所限÷12月 9.3 折旧年限

本公司的固定资产折旧所限如下: 固定资产名称 折旧年限 公务车 5年 管理用具 5年 房屋、建筑物 20年 设备 8年 9.4 折旧计提的口径

9.4.1 按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计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仍要计提折旧的原则处理。

9.4.2 已全额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不再计提折旧。

9.4.3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应按照该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以及尚可使用寿命重新计算确定折旧率和折旧额。

9.4.4如果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价值又得以恢复,应按固定资产恢复后的账面价值,以及尚可使用寿命重新计算确定折旧率和折旧额。

9.5 不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

9.5.1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 9.5.2已提足折旧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 9.5.3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 10 固定资产大修费用的核算

根据会计制度规定,对于较大的修理费用支出,为均衡成本支出,可采用“预提”或“待摊”

的办法进行核算。实际使用的费用和预提费用的差额,采用“多退少补”办法,年终时予以清算,该账户年末没有余额。

11 固定资产清查

为保证固定资产的完整和会计核算的真实性,固定资产应定期进行清查,每年至少必须进行一次全面的清查。清查工作由财务总监亲自负责,成立专门清查小组。根据“见物就点”的原则,以实物为准,由账、卡相对照,查清固定资产由使用部门填制公司统一负责制的处理单。

11.1 盘盈

在财产清查中,发现有盘盈的固定资产,应查明原因,如属本公司的资产,有关职能管理部门应填制固定资产盘盈表,按第6条定价原则进行定价后,报送财务部门进行账务处理。在未经批准之前先计入“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固定资产损溢”科目,待批准后,转作营业外收。

11.2盘亏

在财产清查中,如发现固定资产的缺少或毁损,应查明原因并由相关职能管理部门填制固定资产盘亏表,按规定的程序和审批权限上报,在未经批准前,先计入“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固定资产损溢”科目,待批准后按原价和累计折旧、变价收入、过失人及保险公司赔偿后的差额计入营外支出。

11.3“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固定资产损溢”科目核算规定

清查的财产损溢,应在年终决算前完毕。未能在年终决算前处理完毕的,应会计报表附注中予以说明,年度终了里,本科目一般应无余额。

第九节 对外投资管理规定 1 目的

为了加强对外投资的管理以确保对外投资的收益,根据企业财务、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制订本规定。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 3 对外投资规定

3.1 对外投资:是公司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以现金、实物、无形资产或者购买股票、债券等有价证券方式向其他单位进行的投资。

3.2 对外投资必须按照有关规定签订协议、合同、章程,并将所签订的协议、合同、章程报公司备案。并送财务部门作为财务入账的依据。

3.3对外投资应充分考虑自身的经济能力以及资金周转的可能性。根据有关规定,公司对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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