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校(园)方责任保险工作手册(4)

2019-08-17 12:13

(3)县(市、区)校(园)方责任保险工作管理部门根据?校(园)方责任保险学生名册?编制?中小学、幼儿园在校人数明细表?(附件4)和?投保学校分类统计表?(附件5)报各市(同时报送电子表格);

(3)各市汇总后报送联合经纪浙江分公司(同时报送电子表格); (4)以县(市、区)为单位填写投保单(附件6)交联合经纪浙江分公司; (5)以县(市、区)为单位将保险费汇入联合经纪浙江分公司客户资金专户。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杭州市解放路支行 户名:北京联合保险经纪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 客户资金专户账号:1202020729923100819 2、高等院校的投保流程

(1)学校与联合经纪浙江分公司签订?风险管理顾问合同?(附件2),领取投保相关单证;

(2)填写?高等教育校(园)方责任保险学生名册?(附件7); (3)填写投保单(附件8);

(4)上述资料和保险费交联合经纪浙江分公司(账户同上)。

3、签单承保:联合经纪浙江分公司将投保资料交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出具正式保险单和发票交回联合经纪浙江分公司。中小学、幼儿园和中等职业学校以县(市、区)为单位出具保险单和发票,如为学校缴费则以学校为单位出具发票;高等院校以学校为单位出具保险单和发票。

4、保单分发:联合经纪浙江分公司将保险单和发票复印存档后,原件分发至各地各校。

四、校(园)方责任保险的索赔事宜

(一)校(园)方责任保险的服务机构设臵 1、指导小组

成员:固定成员和非固定成员(3+X模式)。固定成员:教育厅主管主任(小组组长)、联合经纪浙江分公司(副)总经理、保险公司浙江分公司(副)总经理。非固定成员:发生属于校(园)方责任险的重大事件归口单位的负责人。

指导小组职能:统一处理属于校方责任的重大事件。重大事件指属于校方责任的重大死亡、重大食物中毒等重大伤害事件。

2、领导小组

成员:市教育局或高等院校校(园)方责任保险工作管理部门负责人(小组组长)、县(市、区)校(园)方责任保险工作管理部门负责人、联合经纪浙江分公司部门经理、保险公司各地中心支公司负责人。

领导小组职能:对于县(市、区)校(园)方责任保险工作管理部门不能解决,在领导小组责任范围内的伤害事故,及时制定解决方案;属于重大事件应立刻上报指导小组。

(二)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的理赔服务流程

学校发生学生伤害事故后,可以通过“三级通道”迅速得到处理。 1、绿色通道

责任范围:可以在校内解决,属于校(园)方责任的轻微伤害事件。 服务流程:伤害事件发生后,学校应立即对受伤人员进行救治,保护现场,向当地校(园)方责任保险工作管理部门报告,校(园)方责任保险工作管理部门直接报保险公司。保险公司与当地校(园)方责任保险工作管理部门确定是否为校方责任,若认定属学校责任,出具?校(园)方责任保险责任认定书?(附件9);学校填写?出险通知书?(附件10),齐备索赔材料后交县(市、区)校

(园)方责任保险工作管理部门负责人,由其代向保险公司索赔,保险公司按规定时间将赔款划转学校。

2、市级通道

责任范围:当地不能解决的校(园)方责任伤害事件。

服务流程:伤害事件发生后,报案程序同绿色通道。县(市、区)校(园)方责任保险工作管理部门对于估计损失在50000元以上或对于是否属于校方责任的认定有分歧的案件,向“领导小组”报告,“领导小组”集体审议决定伤害事件是否属于校方责任,如果属于校方责任,按照绿色通道程序执行。对于不属于校方责任的,发回当地妥善处理。属于重大事件的,应及时向“指导小组”汇报。

学校认为“领导小组”的决定与事实不符,可以补充材料向“领导小组”请求再次审议,或者直接向“指导小组”提出再次审议。

3、省级通道

责任范围:重大伤害事件以及“领导小组”或学校提出再次审议请求的事件。 服务流程:“指导小组”收到重大伤害事件审议请求或再次审议请求后,及时组织成员进行审议,经集体审议属于校方责任的,协助“领导小组”与保险公司办理赔付手续。对于不属于校方责任的,发回“领导小组”妥善处理。

“领导小组”认为“指导小组”的决定与事实不符,可以补充材料向“指导小组”请求再次审议。“指导小组”收到再次审议的请求,应由小组全体成员根据补充材料对伤害事件进行再次审议。

在“三级通道”都不能妥善解决的情况下,学校可以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联合经纪浙江分公司协助解决。

(三)高等院校的理赔服务流程

伤害事件发生后,学校立即向联合经纪浙江分公司报案,由联合经纪浙江分公司通知保险公司。对于责任明晰的轻微伤害事件,按“绿色通道”程序理赔;对于估计损失在50000元以上或对于是否属于校方责任的认定有分歧的案件,由“领导小组”审议解决;重大事件和请求再议事件由“指导小组”审议解决。“领导小组”、 “指导小组”都不能妥善解决时,学校可以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联合经纪浙江分公司协助解决。

(四)校(园)方责任险赔偿项目 普通伤害

(1)医疗费 (2)住院伙食补贴费 (3)营养费 (4)监护人误工费 (5)护理费 (6)交通费 若构成伤残

(1)-(6)同上

(7)残疾用具费 (8)残疾生活补助费 (9)残疾护理补助费 若导致死亡

(1)-(6)同上 (7)丧葬费 (8)死亡补偿费 诉讼费用及其他必要合理的费用。

对任何性质的间接损失和精神损失不负责赔偿。 (五)索赔所需单证

(1)出险学生学籍卡复印件,加盖公章 (2)填写出险通知书(保险公司提供) (3)相关单据及证明资料

病历卡原件

医疗费、交通费等相关费用单据原件(如有其他保险,需提供单据复印

件和赔款分割单)

如有误工费,需误工证明和工资证明 如有伤残,需伤残鉴定报告 如发生死亡,需死亡证明

(4)如经过法院判决或仲裁,需“法院判决书”或“仲裁书” (5)保险人认为有必要的其他证明 (六)出险后的注意事项 学校出险后,应该:

(1)采取一切必要的有效措施实施救助,防止损失的进一步扩大; (2)立即电话通知校(园)方责任保险工作管理部门;

(3)向在现场的当事人和目击者取证;尽可能保护好事故现场,保留尽可能多的证据,以供保险公司检验,协助保险公司进行实地勘查;

(4)涉及人身伤亡的事故应尽快向公安机关报案,但是否报案仍应根据个案的具体情况而定;

(5)提供详细的事故报告及有关记录;

(6)必要时索取行业主管、职能部门、鉴定机构、公安、消防等出具的事故证明文件;

(7)如果涉及其他责任方,向其他责任方提出索赔。

(8)当学校收到任何来自第三方或其它律师的索赔文件、通知、法庭传票、传唤或将要进行起诉时,不要予以答复,应立即将文件抄送至校(园)方责任保险工作管理部门;

(9)学校要积极协助保险公司行使代位求偿权;

(10)学校与学生及其家长协商或调解处理伤害事故后,应将结果告知当地


浙江省校(园)方责任保险工作手册(4).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 下载失败或者文档不完整,请联系客服人员解决!

下一篇:人寿个险新人手册(总) - 图文

相关阅读
本类排行
× 注册会员免费下载(下载后可以自由复制和排版)

马上注册会员

注:下载文档有可能“只有目录或者内容不全”等情况,请下载之前注意辨别,如果您已付费且无法下载或内容有问题,请联系我们协助你处理。
微信: Q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