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场地和运输道路经常洒水,尽可能减少灰尘对生产人员和其它人员造成危害及时对农作物的污染。在运输水泥等易飞扬的物料时用蓬布覆盖严密,不得超限运输。 在设备选型时选择低污染设备,并安装空气净化系统,确保达标排放。对汽油等易挥发品的存放要采取严密可靠的措施。对稳定土及沥青砼拌和楼,安置粉尘回收装置,避免粉尘污染区域内空气质量。
本填方路堤边坡一律采用播草籽防护,以防止水土流失。同时为保证清表草皮及腐殖土能尽量利用于边坡坡面绿化防护,对清楚草皮堆放养护好。在施工时采取分段施工,选择适宜机械化施工长度,对选择长度路基边坡施工完成后,采用挖除下段草皮铺筑于本段路基边坡上。为保护环境,弃土堆的坡面采用播草籽处理。
凡需进行混凝土、砂浆等搅拌作业的现场,设置沉淀池,排放的废水排入沉淀池内经两次沉淀后,方可排入沟渠或污水排放管道,;未经处理的泥浆水,严禁直接排入河流或污水管道。
施工营地和施工现场的生活垃圾,应集中堆放。施工和生活中的废弃物也可经当地环保部门同意后,运至指定地点,此外,工地设置能冲洗的厕所,派专门的人员清理打扫,并定期对周围喷药消毒,以防蚊蝇滋生,病毒传播。
报废材料或施工中返工的挖除材料立即运出现场进行掩埋等处理。对于施工中废弃的零碎配件,边角料、水泥袋、包装箱等及时收集清理并搞好现场卫生,以保护自然环境与景观不受破坏。
第十一节 文明施工、文物保护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
一、建立、健全管理组织机构
工地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各业务部室和生产班组为成员的文明施工管理组织机构,见:文明施工、文物保护保证体系框图。
二、文明施工保证措施
1、必须认真贯彻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执行交通部和青海省公路基本建设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严格按程序办事。
2、积极联系当地政府和群众,了解当地民风民俗,尊重民族的宗教信仰和生活习惯,处理好与当地政府和群众的关系,不与百姓发生冲突。
3、施工场地管理
搞好文明施工是工程创优的重要条件。因此,要认真编制和执行施工组织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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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布置施工场地,临时设施规划统一,机具材料堆放整齐,道路畅通,施工有序,生产安全,达到工程质量全优,技术资料齐全,竣工文件详实美观,并及时提供。
文明施工、文物保证领导小组 组长:项目经理 副组长:项目副经理、总工 工程部部长 质检部部长 施工队队长 机安部部长 综合部部长 技术员 安质员 试验员 文明施工员 工班长 施工场地布置,生产房、生活房修建,要依据地形合理布置,整齐有序,便于施工。机具、材料堆码整齐、场地整洁,无脏乱差现象。
合理调配材料,料场整洁,料具堆码整齐、稳定,各类物资分类堆放,并有明显樗。储备数量适宜,做到工完料净。
施工区标牌醒目,办公室、住房干净整洁,各类规章制度健全。 所有工点及生活区排水畅通,建立必要卫生设施。
施工要做到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杜绝野蛮施工和违章作业。 做到施工文明、语言文明,处理好与地方关指法,树立本企业良好形象。 对重点、难点工程等要重点加强戒备,禁止闲散人员随便进入。
在工程施工前,要事先向业主和有关部门详细咨询,拟施工影响范围内的公用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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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和民用设施的设置、拆迁情况。在其未拆迁前,对其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加以妥善保护,以免这些设施在工程施工时遭受损坏。
临时工程或永久工程施工,可能对靠近道路用地的现有公共设施和民用设施产生影响,事先必须通知这些设施的代表,并在他们在场的情况下才能施工作业。
4、临时驻地环境卫生的管理
临时驻地是施工管理人员、工作人员、工程师代表、业主代表的重要场所,应切实加强驻地的环境卫生管理。
生活用水应符合世界卫生组织对饮用水的要求;化粪池及水处理系统应经适当的设计。污水净化池中的污泥定期清除;生活和固体垃圾堆弃到固定的弃置场地,并设置定期处理垃圾箱;工程实施期间,提供必要的急救和医药服务;施工时洒水湿润道路。
三、文物保证措施
文物属于国家财产,保护文物是我们每个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采取如下措施: 认真学习文物保护法,教育全员树立保护文物、爱护文物的主人翁意识;一旦发现文物,将文物立即保护起来,并派专人看管,同时报当地文物部门进行妥善处理;教育职工不私自占有文物,一经发现私自占有文物的单位和个人除给予行政处分外,还要交当地有关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积极配合文物部门的工作,为之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为保护所发掘文物做贡献。
第十二节 项目风险预测与防范,事故应急预案
根据建设工程的特点,工地现场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有:坍塌、火灾、中毒、爆炸、物体打击、高空坠落、机械伤害、触电等,应急预案的人力、物资、技术准备主要针对这几类事故。
应急预案应立足于安全事故的救援,立足于工程项目自援自救,立足于工程所在地政府和当地社会资源的救助。
1.应急组织
应急领导小组:项目经理为该小组组长,主管安全生产的项目副经理,技术负责人为副组长;
现场抢救组:项目部分安全部负责人为组长,安全部全体人员为现场抢救组成员: 医疗救治组:项目部医务室负责人为组长,医疗室全体人员为医疗救治组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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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勤服务组:项目部后勤部负责人为组长后勤部全体人员为后勤服务组成员; 保安组:项目部保安部负责人为组长,全体保安员为组员。 应急组织的分工及人数应根据事故现场需要灵活调配。
应急领导小组职责:建设工地发生安全事故时,负责指挥工地抢救工作,向各抢救小组下达抢救指令任务,协调各组之间的抢救工作,随时掌握各组最新动态并做出最新决策,第一时间向110、119、120、企业就援指挥部、当地政府安监部门、公安部门求援或报告灾情。平时应急领导小组成员轮流值班,值班者必须住在工地现场,手机24小时开通,发生紧急事故时,在项目部应急组长抵达工地前,值班者即为临时就援组长。
现场抢救组职责:采取紧急措施,尽一切可能抢救伤员及被困人员,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
医疗救治组职责:对抢救出的伤员,视情况采取急救处置措施,尽快送医院抢救。 后勤服务组职责:负责交通车辆的调配,紧急救援物资的征集及人员的餐饮供应。 保安组职责:负责工地的安全保卫,支援其他抢救组的工作,保护现场。 2.救援器材
应急领导小组应配备下列救援器材:
①医疗器材:担架、氧气袋、塑料袋、小药箱; ②抢救工具:一般工地常备工具即基本满足使用; ③照明器材:手电筒、应急灯36v以下安全线路、灯具; ④通讯器材:电话、手机、对讲机、报警器;
⑤交通工具:工地常备一辆值班面包车,该车轮值班时不应跑长途; ⑥灭火器材:灭火器日常按要求就位,紧急情况下集中使用。 3.应急知识培训
应急小组成员在项目安全教育时必须附带接受紧急救援培训。
培训内容:伤员急救常识、灭火器材使用常识、各类重大事故抢险常识等。务必使应急小组成员在发生重大事故时能较熟练地履行抢救职责。
4.通信联络
项目部必须将110、119、120、项目部应急领导小组成员的手机号码、企业应急领导组织成员手机号码、当地安全监督部门电话号码,明示于工地显要位置。工地抢险指挥及保安员应熟知这些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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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事故报告
工地发生安全事故后,企业、项目部除立即组织抢救伤员,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保护事故现场,做好善后工作外,还应按下列规定报告有关部门:
轻伤事故:应由项目部在24小时内报告企业领导、生产办公室和企业工会: 重伤事故:企业应在接到项目部报告后24小时内报告上级主管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工会组织:
重伤三人以上或死亡一至二人的事故:企业应在接到项目部报告后4小时内报告上级主管单位、安全监督部门、工会组织和人民检察机关,填报《事故快报表》,企业工程部负责安全生产的领导接到项目部报告后4小时应到达现场;
死亡三人以上的重大、特别重大事故:企业应立即报告当地市级人民政府,同时报告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工会组织、人民检察机关和监督部门、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或委托人)应在接到项目部报告后4小时内到达现场;
急性中毒、中暑事故:应同时报告当地卫生部门; 易爆物品爆炸和火灾事故:应同时报告当地公安部门。
员工受伤后,轻伤的送工地现场医务室医治,重伤、中毒的送医院救治。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死亡的,企业应在8小时内通知劳动行政部门处理。 一、项目风险预测与防范
在施工过程中,可能会遇到自然、地质灾害及突发事件。一旦发生自然、地质灾害及突发性事件,我公司及项目经理部将立即启动应急处置预案
1、事故报告
遵循“迅速、准确”的原则,在确知突发事件发生消息后10分钟内向相关突发性事件处理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同时进行紧急处理,1小时内上报文字材料,报告包括以下内容:
(1)发生事故的工程名称、详细地点、时间。
(2)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和初步估计。 (3)事故发生的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4)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5)是否请求和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事故抢险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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