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经济学》上网教案(4)

2019-08-28 23:41

政府的经济职能的实施是为了弥补市场的缺陷,同时也是为了政府本身自身的发展。改进政府经济管理效能,应着眼于这些制约因素。

(一)是强化政府权威。权威是根植于人类社会的一种使人信赖和服从的力量。政府的权威,是政府(包括中央和地方)在对社会实施政治统治和对社会生活以及经济活动进行管理的过程中形成的。它一旦形成就反过来对社会产生巨大的作用。因此,强化政府权威,是政府实施有效管理的前提和基础。没有权威的政府显然是不能有效地管理社会的。强化政府权威,首先要强化中央政府的权威。一个具有高度权威的中央政府,这是社会现代化运动的客观规律的反映也是当代世界政治发展的经验总结。采取任何不恰当的削弱中央政权权力的政治体制,都会给国家的政治带来动荡甚至内乱。强调中央的权威的同时,要正确处理好中央与地方以及各部门之间的关系。而且,不仅中央权威要加强,地方政府的权威也要加强。

(二)是规范政府行为。政府的权威表现为政府权力的行使具有科学的规范。政府行为的失落,会导致政府权威的削弱甚至丧失。要实现政府行为规范化,必须实现政府行为法规化。为此,要制定各项经济法规,确保经济主体的行为规范化。加强规范政府行为的法律、法规的立法活动,政府随意干预企业、公开经营活动并侵害企业、公民正当权益的行为,应受到法律的约束;对利用职权大搞权钱交易、以权谋私、贪污受贿等非法行为的,应予以严惩,确保政府行为在法律范围内高效运作。完善行政执法。行政执法不仅简便、快捷,而且覆盖面广,方便有利。可以弥补司法机关数量有限,秩序复杂,专业力量不足的缺陷。 思考题:

1、 试比较计划与市场体制下政府行为的区别 2、 市场失灵的含义、原因及表现形式 3、 政府失灵的含义、原因及表现

4、 如何解决政府失灵与市场失灵的问题并促进政府的发展

第三部分 公共物品

重点与难点:

1、 公共物品的含义与特征

2、 公共部门与私人部门提供公共物品的效率 3、 公共物品提供的均衡分析 4、 混合物品

3.1公共物品的定义

一 、公共物品的基本特征

相对于私人物品或服务来说,公共物品的特性主要表现在如下两点: 1、非排他性(non-excludability)

非排他性是指在技术上不可能将拒绝为它支付费用的个人或厂商排除在公共物品或服务的受益范围之外。也可以说,公共物品或服务不能因为拒绝付款的个人或厂商而停止,任何人也都不能用拒绝付款的办法来把自己所不喜欢的公共物品或服务排除在其享用范围之外。

纯粹公共产品的非排他性主要是由两方面的原因决定的:一是纯粹公共产品大都是那种在技术上不易排斥众多受益者的产品,如国防等。二是某些公共产品在技术上虽然排他,但派他的成本十分昂贵,以致经济上不可行。 2、消费的非竞争性 (non-rivalness)

消费的非竞争性是指某一个人或厂商对公共物品或服务的享用的同时,并不排斥和妨碍别人或厂商对其的享用,而且也不会减少其他人或厂商享用该种公共物品或服务的数量与质量。这种非竞争性是因为公共产品一般都具有效用不可分割的性质。

需要说明的是:公共产品的边际生产成本和边际拥挤成本都为零。也就是说每个消费者的消费都不影响其他消费者的消费数量和质量,这种物品或服务不但是共同消费的,而且也不存在消费中的拥挤现象。但事实上,因消费者增加但带给供给方的生产成本为零并不能说明其边际社会成本为零。比如高速公路,对于高速公路的生产者(建造者)来说,只要在公路不需要拓宽的情况下,每增加一个消费者并不会引起其生产成本的增加。但对消费者而言,高速公路快捷方便,消费者都愿意走高速公路这样就

导致大量的车辆涌入高速公路,这时的道路拥挤对消费者来说就是一种成本。

总之,纯粹的公共物品或服务,是指那种提供给全社会成员共同享用的而且不具有消费竞争性和受益排他性的物品或服务。相比较之下,纯粹的私人物品或服务,是指那种只提供给为其付款的个人或厂商享用的,并且在消费上具有竞争性,在受益上把未付款的个人或厂商排除在受益范围之外的物品或服务。

下面再用外部效用理论来区分一下公共物品和私人物品。纯粹的私人物品或服务的市场交易,既无正的外部效应,也无负的外部效应。而纯粹的公共物品或服务,即使原本只针对某一特定对象,结果也会使该社会全体成员享用因此而带来的外部效益。我们可以认为纯粹的私人物品或服务和纯粹的公共物品或服务形成了一个闭区间,而私人物品和公共物品就是这个区间的两个端点,居于两者之间的就是既具有公共物品或服务又具有私人物品或服务的特性的物品,如公共资源。如草原,当只有一个人在草原上放牧时,他与这块草原的其他放牧者之间在消费上就具有竞争性的关系。此外,消费上具有非竞争性,但在技术能够实现排他性的公共物品或服务,都不属于纯粹的公共物品或服务和纯粹的私人物品或服务。类似这样的物品或服务,政府就需要采取补贴的办法,并通过市场给予一定的支持。 二 、判定公共物品的步骤

第一步:要先看这种物品或服务在消费中是否具有竞争性,如果具有竞争性,则这种物品肯定不属于公共物品的范畴;如果不具有竞争性则转入

第二步:对公共物品的进一步识别要看该种物品或服务的消费是否具有排他性,如果不能排他,则该产品有可能是公共物品或者是需要限制使用的公共所有的资源;

第三步:如果该种物品或服务的受益既具有非竞争性,又具有非排他性,那么该物品必然是公共物品。如果在技术上具有排他性,这时要进一步分析该产品在排他时的成本问题。如果该物品的排他成本很高,那么该物品属于公共物品的范围。

如果一种物品或服务是纯粹的私人物品或服务,则它有可能通过市场机制来实现供求平衡。如果一种物品或服务是纯粹人公共物品或服务,由它应由政府公共部门来提供,市场机制在这个领域是要失灵的. 通过上述的识别步骤,我们可以大体分为以下四种不同类型的物品:(1)同时具有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的纯粹的公共物品;(2)同时具有排他性和竞争性的纯粹的私人物品;(3)具有非排他性和竞争性的公共资源;(4)具有排他性和非竞争性的准公共物品。 三、搭便车问题

由于公共产品具有非排他的性质,搭便车的问题就不可避免地产生了。所谓搭便车,也可称为免费搭车,是对那些试图不付出任何代价就能得到利益的行为的一种形象比喻。它是指某些人享受了公共产品的消费,但却逃避支付公共产品的生产成本的一种行为。

搭便车行为是市场失灵的一种具体表现。他的存在总体上说来有两方面的原因。一是自然原因,即公共产品自己本身存在消费的非排他性。也就是说,消费者如果需要消费公共产品不许要支付任何的费用,这决定了消费者在这种情况下不会支付无谓的价格。二是主观原因,即人的一种道德行为,是人自身的利己性的表现。大卫.休谟(David Hume)早在1740年提出过所谓的“公共的悲剧”(Public Tragedy)。“公共的悲剧”是指在一个社会中,如果有公共产品或劳务的存在,免费搭车者的出现就是不可避免的,而如果社会所有的成员都成为免费搭车者的话,结果最终是任何人无法享受到公共产品的好处。下面我们着重分析一下搭便车行为对公共产品的供给产生了什么样的影响。

由于搭便车问题的存在,使市场对公共产品的配置无法达到最优化,换句话说市场无能力使之达到帕累托最优。我们知道,帕累托最优是判断资源配置是否有效的依据,它是指经济不可能通过改变资源配置,在其他人的效用至少不下降的情况下,使任何别人(至少是一人)的效用水平有所提高。我们以小区雇佣保安为例。社区为了保障生活安全,他们决定雇佣保安,这时的保安就可以算作公共物品。如果小区的居住人数只有三人,那么其中任何一个人要想成为免费搭车者都是非常困难的,这是因为在人数较少的群体中(比如3人),只要有一个成员不作出捐献,他人就会强烈地感受到公共物品或服务的减少,这就会逼迫他们加强合作。而在人口众多的群体中,某一成员或几个成员的免费搭车,对公共物品或服务的可供给量的影响不是那么明显。所以,一个社会的成员越多,人们免费搭车的欲望就越强烈,从而因免费搭车者问题而导致公共物品或服务供给量下降的可能性就越大。

3.2 公共物品的供给与效率

一、公共物品的需求

对于某种纯粹的公共物品或服务来说,所有的消费者必须同时消费同样数量的该种物品或服务,这和私人物品或服务的情况是完全不同的。

对于纯粹的公共物品或服务,消费者没有能力调整其消费量,不能出现其消费量分别为某甲每周1个单位,某乙每周2个单位,某丙3个单位的情况。如果某甲每周的消费量为3个单位,其他所有人也必须每周消费3个单位。换言之,纯粹的公共物品或服务的消费者是无法将其购量调整到该种公共物品或服务的价格恰好等于其边际效益的水平。事实上因为纯粹的公共物品或服务存在受益的非排他性,因此它们是不能定价的。那公共物品或服务的需求曲线是怎样形成的呢?仍以小区雇佣保安为例,假定小区只有消费者A、B、C三人,保安在小区里就是这三个消费者的纯粹的公共物品,因为这三个消费者中的任何一人雇佣保安,其他两人同时也会受益。

二、私人部门生产公共物品的低效率

通过前面的分析,我们知道人们是对公共物品有需求的,但是只依赖于竞争性的市场不可能达到公共产品的帕累托最优产量。换句话说,如果私人部门来提供公共物品,就可能会产生低效率,所以公共物品的供给应该由政府部门来提供。 三、可分割排它但分割排它成本很高的物品

在现实生活存在这样一些物品,它们的边际成本为令,但可以分割而且分割排它成本很高。政府提供私人产品一般是处于下

述两种目的:一是为了限制产品的使用量;二是为了实现社会公平的目的。一般说来,政府提供的私人产品总是那些额外使用会导致很大的边际成本的私人消费品,这样政府可以达到限制消费量,增加社会福利的目的。比如居民用水和医疗服务就是两个典型的例子。居民用水和医疗服务本身具有私人消费品的性质,本可以由私人部门来提供。可是如果人们对这两种商品产生额外的消费需求时,会导致供给方需要额外再投入大规模的固定资本的投资如建新水厂和医院等,这样致使它们的边际成本急剧上升,因此供给价格很快就会从P0上

3.3公共物品供给的均衡分析 一 、公共物品供给的局部均衡分析 1、 私人产品供给的局部均衡分析 2、 公共物品供给的局部均衡分析

二、公共物品供给的一般均衡分析

前面的局部均衡分析,仅限于单个公共物品的情况。而公共产品有效供给的一般均衡分析,是解决社会资源如何在公共产品和私人产品之间配置的问题,它把情况扩大到了若干公共物品和若干私人物品同时存在的条件下,其基本的理论模型是萨缪尔森于1954年在他《公共支出的纯理论》一书中提出来的,萨缪尔森在他的书中运用了标准的几何分析法。现在我们做一些经过简单化的假设:

(1)社会上只存在两种产品——纯粹的私人产品X和纯粹的公共产品G可供消费; (2)生产可能性的组合既定——两种生产要素L和K; (3)社会上只有两个消费者A、B,两名消费者的偏好既定 在存在公共产品的情况下,则达到帕累托最优的条件是:

(1)MRTSLKA=MRTSLKB(用于生产两种产品的两种生产要素的边际技术替代率相等); (2)MRSXGA+MRSXGB=MRTXG(生产的边际转换率等于消费的边际替代率之和)。 因此在存在公共产品的情况下,消费的帕累托最优和产品组合的帕累托最优的实现条件较只有私人产品的市场情况下是有所不同的

三、庇古均衡

英国福利经济学家庇古是福利经济学的创始人之一,他关于资源如何在私人产品或服务与公共物品或服务之间进行最优配置的问题包含在他对税收规范原则的讨论中。庇古从基数效用论出发,认为每个人在消费公共物品或服务时,都可以得到一定的利益(正效用),同时,由于每个人都必须为生产这种公共物品或服务而纳税,又会产生税收的负效用。这种负效用在庇古那儿被定义为个人放弃消费私人物品的机会成本。

在作出以上假设的基础上,庇古认为,对于每个人而言,当公共物品或服务消费的边际效益等于税收的边际负效益时,这时的公共产品的供给是有效的。应用一般均衡-边际原理,可以使个人预算中所有的私人产品和公共产品都达到最佳配置状态。

有必要指出的是,庇古虽然找到了个人在自己的预算内对公共产品与私人产品进行最佳配置的均衡点,但却并不存在将这些个人的最佳配置结果进行加总的机制。而且就其所采用的基数效用分析方法而言,由于其不能明确地找到效用强度的测定方式,因此庇古的研究只能是纯理论上的研究。尽管如此,庇古的发现对于研究公共产品的最优供给问题仍然作出了重要的贡献,他使公共选择理论所必须回答的几个基本问题得到了解答,比如不同的个人对于公共产品与私人产品的偏好如何进行加总?边际效用和负效用如何在不同的社会成员之间进行分配?

二 林达尔均衡

在前面我们已经知道萨缪尔森已经确立了公共产品最佳供给的条件,但萨缪尔森的模型只不过是对早期维—林模型的新古典概括。瑞典经济学家林达尔(Erik Lindahl)从另一角度进行了公共产品的有效供给,他认为如果每一个社会成员都按照其所获得的公共物品或服务的边际效益的大小,来捐献自己应当分担的公共物品或服务的资金费用,则公共物品或服务的供给量可以达到具有效率的最佳水平,这公共部门经济学中被称为“林达尔均衡”(Lindahl Equilibrium)。同时瑞典经济学家维克赛尔(Knut Wicksell)也做过类似的经济研究,所以也有人称这一现象称之为公共物品供给的维——林模型。维林模型是规范性的,他们试图找出民主国家选定公共产品产出的合理水平,和决定人们之间税负合理分布所需的原则和决策章程。

林达尔均衡(Lindahl Equilibrium)的实现,是以两个假设前提为条件的。其一:每个社会成员都愿意准确地披露自己可以从公共物品或服务的消费中获得的边际效益,而不存在隐瞒或低估其边际效益从而逃避自己应分担的成本费用的动机;其二:每个社会成员都清楚地了解其他社会成员的嗜好以及收入状况,甚至清楚地掌握任何一种公共物品或服务可以给彼此带来的真实的边际效益,从而不存在隐瞒个人边际效益的可能。

林达尔均衡的福利意义是由约翰森揭示出来的,它证明了林达尔均衡是帕累托最佳状态。维—林模型还看出了预算过程含有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依据某些社会公正原则对全社会的福利分配进行调节。在形成了公正的福利分配之后,下一步再找出合理的公共支出和税收份额。这一结果在民主国家采用一致通过的原则就可得到。据此只有那些得到全票通过的税收和支出提议才能被接受,任何人对任一组是它情况变坏的提议都由否决权。尽管这一模型力图对民主国家的决策问题进行现实讨论,它所来以为基础的假设却表明,实际生活中的民主国家在税收和支出决策过程中仍然面临很多问题。

3.4混合物品

一 、混合物品的概念

前面我们讲过,纯粹的公共物品或服务与纯粹的私人物品或服务并不是普遍存在的。在现实生活中,更为常见的是居于这两者之间的的物品或服务,它们既具有私人物品或服务的性质,又具有公共物品与服务的特性。经济学中,将同时具有公共物品和私人物品特性的产品称为“混合物品”。比如教育和医疗服务就有个人消费者享受其利益的成分,同时它们又是使社区其他成员受益的公共消费或外在性物品。从考察混合物品的性质角度,我们可以将混合物品分为拥挤性的公共物品和价格排他性的公共物品两大类。

1 拥挤性的公共物品

拥挤性公共物品(congestible public goods),一般是指那些随着消费者人数的增加而产生僧多粥少,从而减少每个消费者所得份额的公共物品或服务。这种物品或服务的效用虽然为整个社会所共享,但在消费上具有某种程度的竞争,即这种物品或服务在消费者达到拥挤点之后,消费者人数再增加其边际成本就不再为零。如拥挤的高速公路,当车辆达到一定数量之后,追加的车辆就会阻碍交通,甚至增加交通事故的风险。 2、价格排他性的公共物品

这是另一种形式的混合物品。所谓排他性的价格公共物品(price-excludable public goods)是指那些效益可以定价,从而可以在技术上实现排他的公共物品或服务。其特点是:一方面,它的效用名义上向全社会提供,谁都可以享用;另一方面,它在受益上却可以排他,即谁花钱谁受益。政府出资兴建的公园就是这样,名义上整个社会成员都可以游览,享受公园提供的奖惩益,但实际上公园是收费的,只有为此花钱的人才可以进入公园,而不为此付款的人事实上是被排除在公园的受益之外的。另外,公办的学校、医院也是如此。 二 、混合物品的供给

我们一般认为,私人物品或服务由私人部门通过市场提供,公共物品或由政府部门以非市场方式提供,但现实生活中的情况并非如此简单。事实上,很难将市场供给和政府供给分得一清二楚。混合物品或服务的供给的特点,就是既可以由私人部门通过市场提供,也可以通过政府部门直接提供,或是由政府部门给予补贴的办法通过市场提供。 首先来看拥挤性公共物品的供给。只有在消费者在达到一定数量之前,拥挤性的公共物品的消费才具有非竞争性——这就意味着,通过向消费者收取一定的费用,也是可以在技术上实现排他的。在这种情况下,既可以选择政府供给的方式,也可以选择由市场供给的方式,至于选择哪种方式或以哪种方式为主,要视具体情况来定。如公路、电力、机场等类似公共设施的建设,常常是以政府的税收为资金的来源,并由政府公共部门来经营。同时,这些公共设施的使用者或受益者还要向政府缴纳一定的使用费为代价。在一些地方,电影院、体育场等设施,常常是由私人部门出面提供,其建设和经营的资金,一方面来源于向使用者或受益者收取,一方面也有可能来源于政府给予的补贴。像此类物品或服务的供给中,市场的因素与政府的因素兼而有之。而价格排他性公共物品可以在技术上实现排他,但其生产或消费很可能会产生外部效应,而且是正的外部效应。这类物品如果由私人部门通过市场提供,由此而带来的正的外部效应,必须由政府给予补贴,不然就可能出现供给不足。如果由公共部门直接出资经营,往往也需要市场的销售渠道,利用市场价格机制。无偿(免费)供给的情况是不多见的。一些国家的私人医院或公共医院、学校、大型交通设施等方面的供给,都属于这种情况。 三、混合物品或服务的均衡

既然混合物品具有公共物品或服务的性质,又具有私人物品或服务的性质,所以它既是个人投资的对象,也具有溢出效应,因而既要个人应之付费,又需要社会支付部分成本来保证这类物品的有效供给。

从前面的探讨中,我们可以知道私人物品或服务的总需求量是通过个人的需求量水平加总来计量的,公共物品或服务的总需求量是通过个人需求的长垂直相加得来的,现在我们来看一下混合物品或服务的总需求(它决定其均衡供给量)是如何计算的。 我们首先从私人物品或服务和公共物品或服务的加总中分别获取得两种产品的总需求∑D,然后以DX和DG的形式导入混合产品的模型中,并引入供给曲线S,这样我们就可以找到两个均衡点E*与E/。在均衡点E*,由于供给曲线与需求曲线DX相交,故该产品为纯粹的私人产品,这时其均衡价格为P*,均衡产量为M*。现在随着政府干预,均衡点将移至E/点,这一点可以理解为私人支付加公共支付后形成的总需求与总供给的平衡点。在这具既有私人支付又有公共支出的均衡点上,均衡产量为M/,均衡价格为P/,其中私人面临的价格仅为P,因而私人的实际支付为OPEM/,而余下的PP/E/E则为政府的公共支出。

混合物品或服务的这种均衡分析表明:混合产品费用的支付既不能只由私人来承担,也不宜让政府全包下来,而应该由政府和个人共同支付。

思考题:

1、 比较公共物品与私人物品的区别

2、 公共物品的需求以及公共部门和私人部门提供公共物品的效率比较 3、 比较公共物品供给的局部均衡分析与一般均衡分析 4、 如何正确理解很和物品与服务的性质

第四部分 公共选择

重点与难点:

1、 公共选择理论的概况 2、 投票机制与中件位选民

3、 公共选择中利益集团与寻租问题

4、 官僚理论

一、公共选择理论概述

(一)非市场决策与市场决策

简单地说,公共选择理论可以定义为研究非市场决策的理论,是对政府决策过程的经济分析。在非市场决策中发挥主导作用的是国家或政府。从本质上说,政治家或官僚同私人经济中的个人一样,也是一种“经济人”。在公共选择领域作出决定的人和其他人一样会犯错误,他们的行动本身也要受到一些规则与约束的影响。公共选择理论将政府看作具有与市场环境中的企业类似的性质,即作为一个公共产品的生产和提供者,由此来解释其在非市场环境中的行为方式,揭示其后果。尽管如此,公共选择中的政府决策行为与市场决策行为还是存在很大的差别。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点:首先是它们偏好表达的方式不同。政府决策下,公众偏好常常通过投票来表达,而且公众偏好的表达要按照一定的政治程序。在直接民主制和间接民主制下,表达偏好的政治程序和过程也是不同的。但在市场决策的条件下,个人偏好是通过个人所购买的商品来表达的,这种个人偏好的表露对政府决策的结果产生的影响很小。其次偏好的体系不同。 (二)布坎南和公共选择理论

一般认为,公共选择是作为政治经济学的一个分支学科而出现的。它正式发端于1957年詹姆斯.布坎南等人在美国弗吉尼亚大学创办的“托马斯.杰斐逊中心”。布坎南推崇维克塞尔(Knut Wicksell)是近代公共选择理论最早的先驱者。早在1896年,维克塞尔就对那种认为经济学家可以为仁慈君主以及那些力图使社会福利职能极大化的实体提供忠告的设想发出警告。他对公共选择理论的贡献可以看作是“认识到政府行为结果的特征、资源配置或再分配决策是无法讨论的,如果不考虑公民通过使这些结果得以发生的通票过程而投入的资源的话”。布坎南正是从他这里吸收了立宪公共选择的观点,对规则投入了大量的精力进行研究。

在《自由、市场与国家》一书中,布坎南回顾了他个人逐步对公共选择问题产生学术兴趣的经过,对公共选择理论关心的问题及其发展过程做了较为详细的介绍。布坎南早期注意到了对经济学基础的忽视正在日益发展。他认为,经济学的基础是价格理论并且是应用于真正的显示问题的价格理论。通过价格机制运行的经济活动应该成为经济学研究的对象。布坎南和戈登.图洛克(Gordon Tullock)在1962年所写的《一致的计算》(The Calculus of Consent)一书是推演一种政治宪制的经济理论的第一次尝试。1963年,布坎南和戈登在弗吉尼亚州的夏洛茨维尔又创办了“非市场决策制定委员会”,随后又出版了《非市场决策论文集》。1968年“非市场决策制定委员会”改名为公共选择协会,并正式出版了协会的机关刊物《公共选择》杂志。理论界的探讨在学科建设上产生了影响,布坎南等人推动了所有权经济学、法律经济学和公共选择—这三门互相联系又相互区别的分支学科的出现。由于该中心所宣扬的宗旨不符合当时的主流经济学的基调(即对政府行为的无比信任)自1964年起该中心受到排挤。1969年布坎南和戈登图洛克在弗吉尼亚理工学院办起“公共选择研究中心”,侧重于对政治过程的理解,依次加强对市场过程的理解。 二、投票机制和中位选民

(一) 公共选择理论中的交易问题

公共选择理论认为经济学中的基本命题是交换,也就是不同经济个体之间的交换。从经济人的假设出发,每一个人的追求都是自我利益的最大化,而自我利益是通过一系列交换实现的。当交换无法取得更大利益时,人们之间就取得了一致性和稳定性,即实现了一般意义上的帕累托最优。

交易可分为简单交易和复杂交易两种。简单交易是最基本的直接的交易,由两个经济人和简单的商品交易环境组成,交易过程简单明了。复杂交易则存在多个经济人和多种商品的交易环境。人们为了达成交易,往往中间会有各种各样的协商过程。因此复杂交易强调的是人们达成协定的过程而不是局限于买与卖的行为方式上。交易概念的提出和对交易过程的关注,使得政治活动也有必要纳入交易的范畴中进行研究。很多情况下的政治决策过程实质上就是政治交易的过程。然而政治交易过程中的非市场决策存在强制因素,也就是说,决策的作出可能会损害到其中一部分人的利益,但这部分人却不能改变决策,这也就体现了非市场决策交易过程中政府的强制权力。因此研究交易过程中的交易方式,以便达到希望的交易结果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 投票和社会偏好

投票行为是一种选择行为,民众通过投票行为表达他们的个人偏好。唐斯曾经指出决定选民是否参与投票的主要因素有以下四点:

(1)自身投票的重要意义。它是指对自己参与投票能否关系到选举结果的主观推测。这种推测依赖于选举中是否会出现短兵相接现象,即以来于有关其他选民的推测。

(2)对各政党间的期待效用差,也就是指选民对参加选举的政党(候选者)所提出的政策的效用差异的认知。 (3)投票成本,即选民参与投票所需的费用。在此费用中包括了解政党所必须的开销。

(4)投票的长远利益。这主要源自于选民参与投票有益于维持民主主义体制的考虑。即长期利益是指选民依靠民主主义作用的保持来维护和发展切身利益。

以上是唐斯从政治学的角度描绘了选民的投票问题及其动机。如果我们从经济学的角度来分析选民的投票,那么选民的投票的可能性是由他们在投票中所能的得到的效用的大小来决定的。

假定政府公共产品对选民产生的是收益,政府为生产这些公共产品而想选民征税产生的是成本,那么将此收益减去成本就是选民的效用,选民将根据这一效用的大小来决定投票。

人们在进行投票时会面对多个备选项。对备选项排列出个人偏好顺序是将个人偏好加总为社会偏好的前提。对此,肯尼斯.阿罗研究了社会选择不许满足的条件,他的分析是通过以下假设进行的:

(1)选择者个人处于一种理性状态。对于任何一组给定的个人偏好来说,社会选择规则必须产生一种社会秩序,这种社会秩序具有完全性和可传递性。所谓的完全性是指对于任何两个不同的可供选择的社会状态X与Y,任何人都要作出选择:X好,Y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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