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管理制度(第三版) - 图文(3)

2019-08-29 00:20

2.重症监护患者;

3.各种复杂或者大手术后的患者; 4.严重创伤或大面积烧伤的患者;

5.使用呼吸机辅助呼吸,并需要严密监护病情的患者; 6. 其他有生命危险,需要严密监护生命体征的患者。 (二)护理要求

1.严密观察患者病情变化,监测生命体征; 2.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 3.根据医嘱,准确测量出入量;

4.根据患者病情,正确实施基础护理和专科护理,如口腔护理、压疮护理、气道护理及管路护理等,实施安全措施;

5.保持患者的舒适和功能体位; 6.实施床旁交接班。 二、一级护理 (一)护理对象

1.病情趋向稳定的重症患者;

2.手术后或者治疗期间需要严格卧床的患者; 3.生活完全不能自理且病情不稳定的患者; 4.生活部分自理,病情随时可能发生变化的患者。 (二)护理要求

1.每小时巡视患者,观察患者病情变化; 2.根据患者病情,测量生命体征; 3.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

4.根据患者病情,正确实施基础护理和专科护理,如口腔护理、压疮护理、气道护理及管路护理等,实施安全措施;

5.提供护理相关的健康指导。 三、二级护理 (一)护理对象

1.病情稳定,仍需卧床的患者; 2.生活部分自理的患者。 (二)护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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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每2小时巡视患者,观察患者病情变化; 2.根据患者病情,测量生命体征; 3.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 4.根据患者病情,正确实施护理措施和安全措施; 5.提供护理相关的健康指导。 四、三级护理 (一)护理对象

1.生活完全自理且病情稳定的患者; 2.生活完全自理且处于康复期的患者。 (二)护理要求

1.每3小时巡视患者,观察患者病情变化; 2.根据患者病情,测量生命体征; 3.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 4.提供护理相关的健康指导。

HL—004:临床输血护理安全管理制度

生效日期:2014年8月20日 修订日期: 2015年8月26日

一、严格执行卫生部管理《临床输血技术规范》。

二、将临床输血护理管理纳入患者安全管理质控,确实做好输血安全管理的监控工作。

三、受血者血样采集管理:在医生开出输血医嘱后护士持输血申请单和贴好标签的试管,到患者床边按查对制度的要求,严格核对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床号、血型、诊断,然后按抽血操作规范采集血标本,一个护士每次只为一位患者采集,禁止同时为两位患者采集血标本。

四、血样送检和领血管理:由护士或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将受血者血标本和输血申请单送交输血科,双方进行核对;取血时凭领血单与输血科工作人员按输血查对要求共同做好“三查、十对” (三查:查血液的有效期、血液的质量及输血装置是否完好。 十对:对姓名、床号、性别、年龄、住院号、血袋条码、血型、交叉配血试验的结果、血液的种类、血量)。

五、输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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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取回的血液在30分钟内输入,不得放置过久和自行贮血。对于短期不能及时输注的多袋血液,不可在常温下放置过久,应暂时存放在符合温度要求的血液转运箱内或酌情送回血库保存,一袋血液输液时间不能超过4小时。

2.开始输血时,应观察5~10min后才能离开患者,并再次核对患者的信息。 3.输血前将血袋内的血轻轻混匀,避免剧烈震动,血液内不得加入任何药物制剂。

4.输血前和输注两组血之间应用静脉注射用生理盐水冲管。

5.输血应在患者签署《输血同意书》及医生下达输血书面医嘱后方可执行输血。

6.输血前需经两人核对临床用血发血单(即交叉配血报告单)、血型报告单和血袋进行“三查、十对” (三查:查血液的有效期、血液的质量及输血装置是否完好。 十对:对姓名、床号、性别、年龄、住院号、血袋条码、血型、交叉配血试验的结果、血液的种类、血量),无误后方可输入。核对人、执行人在交叉配血单上签全名。

7.输血开始和输血结束时间、有无输血不良反应及处理等情况应在护理记录单上记录。

8.在输血的全过程中加强巡视,严密观察输血反应,发现异常及时记录并报告医生进行处理。

9. 一个护士一次只为一个患者输血,执行完后再为下个患者输血,禁止同时为两个患者输血。

10. 输血完毕保留血袋送血库保存、处理。

HL—005:危重患者抢救制度

生效日期:2014年8月20日 修订日期: 2015年8月26日

一、抢救患者时必须严肃认真,不得谈论与抢救无关的话题。

二、抢救车、抢救设备及药品必须24小时处于备用状态,定位放置不准任意挪动或外借。班班交接,做到账物相符。

三、熟练掌握各种器械、仪器的性能及使用方法和各种抢救技术,严密观察病情,并及时记录。

四、参加抢救人员必须分工明确,紧密配合,听从指挥,坚守岗位,严格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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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各项规章制度和各种疾病的抢救规程。

五、及时、正确执行医嘱。医生下达口头医嘱时,护士应当复诵两遍(抽吸药物前和准备注药前),抢救结束后,所用药品的安瓿必须暂时保留,经两人核对记录后方可弃去,并提醒医生抢救结束2h内据实补记医嘱。

六、当患者出现生命危险时,医生未到前,护士应根据病情给予力所能及的抢救措施,如及时给氧、吸痰、测量血压、建立静脉通道、行人工呼吸和心脏按压等。

七、对病情变化、抢救经过、各种用药等,应详细、及时、正确记录,因抢救患者未能及时书写病历的,有关人员应当在抢救结束 6h内补记,并加以注明。

八、及时与患者家属及单位联系,做好患者家属的安抚工作。

九、凡涉及法律、民事纠纷的患者,在积极救治的同时,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十、抢救结束后,做好药品、器械清理消毒工作,及时补充抢救车药品、物品,并使抢救仪器处于备用状态。

HL—006:护理首问负责制

生效日期:2014年8月20日 修订日期: 2015年8月26日

一、护理工作首问负责制是指护士对患者、家属或其他有关人员询问的事项负有问答和解决的责任的规定。首问责任人是指在本病区范围内第一位被患者、家属或其他有关人员询问的护士。

二、护理工作首问负责制要求全体护士必须熟悉本专业的业务知识和相关部门、科室的工作流程,明确自己的岗位职责。

三、护士长必须对本科的护理工作首问负责制负全面责任。 四、每个护士都要树立“患者至上”的护理工作理念。

五、当患者或家属询问护士时,属于本人工作职责范围内的问题要立即给予答复,对其要求给以妥善解决;不能回答和解决时,一定要耐心细致地解释清楚,同时确保通知到相关负责护士,必要时报告护士长。

六、为落实“首问负责制”,护士长负责对科内工作进行统筹安排,采取责任制整体护理。尽可能减少传呼,当患者传呼时,原则上由责任护士前往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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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护士接到传呼时也应立即应铃,不得以分组为由不理不睬。

七、当患者病情变化时,每个护士都有责任进行及时和主动的应对处理,当患者需抢救时,所有护士都必须服从统一调度,投入抢救。

八、探视者询问时,被询问者必须主动、热情应答。

九、当有电话咨询时,接电话者应给予确切的回答,无法回答时应记录电话号码,帮助联系解决问题的人,做好超前服务以及患者离院的延伸服务。

十、导诊护士必须认真解答患者的询问。

HL—007:口头医嘱执行与确认制度

生效日期:2014年8月20日 修订日期: 2015年8月26日

一、在非抢救情况下,护士不执行口头医嘱及电话通知的医嘱。

二、危重患者在抢救过程中,医生下达口头医嘱后,护士需复述两遍(抽吸药物前和准备注药前),双方确认无误后方可执行。

三、执行口头医嘱给药时,须请下达医嘱者再次核对药物名称、剂量、浓度、给药途径。

四、执行口头医嘱后应保留药瓶到核对无误后方可丢弃。

五、应请医生在抢救结束2h内按照抢救实时记录的顺序补开所下达的口头医嘱。

第二部分 护理安全管理制度

HL—008:患者身份识别管理制度

生效日期:2014年8月20日 修订日期: 2015年8月26日

一、门诊就诊患者身份识别:患者出示身份证、户口本、医保卡等有效证件,医务人员为患者进行诊断、开药、治疗前须用上述相关证件与患者本人核对信息;对小儿、语言障碍或意识不清等特殊患者,医务人员应和患者家属或陪诊人员核对患者姓名、性别、年龄或身份证号,由家属或陪诊人员说出患者姓名、性别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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