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 标准条文 5.6.10建筑通风、空调、照明等设备自动监控系统技术合理、系统高效运营。 5.6.11建筑耗电、冷热量等实行计量收费。 5.6.12利用雨水或再生水时,自行或委托具有水质检测资质单位对水质定期检测。
设计阶段不参评。 设计阶段不参评。 审查图纸 一星级可不选用,不纳入审查要点。 44
附录C 建筑专业设计说明中的绿色建筑专篇
住宅建筑(范例)
1.本项目绿色建筑目标为 星级 绿色建筑。设计依据为北京市《绿色建筑评价标准》DB11/T825-2011。
2.本项目原场地主要用途为 ,现规划用地性质为 , 未 非法占用及破坏需特殊保护的区域。场地为 平地 , 无 可利用的水系、植被等自然资源。(场地中如果有可利用的水系、植被,应写明保留和利用的措施,并在总平面图中标明。如果对场地内的水系、植被进行了改造,应说明在工程结束后采取的生态补偿措施。)[控制项4.1.1]
3.本项目人均居住用地指标计算表如下, 满足 标准要求。[控制项4.1.3] 人均居住用地指标计算表
户数 人数 (户数X2.8) 人均用地面积指标 (㎡/人) 49 32 27 17 居住用地面积限值(m2) (人数x人均用地面积指标) 1-3层住宅 4-6层住宅 7-9层住宅 10层及以上住宅 总居住用地面积限值 本项目实际居住用地面积 达标判断 本项目实际居住用地面积≤居住用地面积限值合计满足要求
4.景观设计要求:
(1)绿化物种应选择适应北京地区气候和土壤条件的乡土植物,选用少维护、耐候性强、病虫害少、对人体无害的植物,场地内的植物,且从植物产地到场地运输距离为500km以内的植物数量占同类物种总数量的70%以上。[控制项4.1.5]
(2)绿化物种应构成乔、灌、草及层间植物相结合的多层次植物群落,并满足以下要求: A.每100 m2绿地上乔木量不少于3 株,灌木量不少于10 株;B.每100m2硬质铺地上乔木量不少于1 株;C.合理确定常绿植物和落叶植物的种植比例。其中,常绿乔木与落叶乔木种植数量的比例宜控制在1:3~1:4之间;D.选用木本植物种类满足:住区用地面积≤5万m2时不少于30种,住区用地面积5~10万m2时不少于35种,住区用地面积≥10万m2时不少于40种。[一般项4.1.16 ] 5.住区内部 无 排放超标的污染源。[控制项4.1.7]
(填写说明:如果住区内部有污染源排放,应在设计说明中明确采取的合理布局、隔离或处理措施,如公共配套锅炉房烟囱、餐厅厨房油烟及空调室外机避免向行人通过区域排烟、排热与排风,采取高位排放、烟气处理等措施避免对行人产生不利影响。)
6.外立面 未采用 镜面玻璃及抛光金属板等材料。玻璃幕墙用玻璃反射率为 (≤0.3或≤0.16),并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玻璃幕墙光学性能》GB18091的相关要求。[一般项4.1.15]
7.本项目 设有 地下停车库,位于 ,详见 A-XXX,地下X层平面图 ;本项目 设有 自行车停车区域,位于 ,详见A-XXX,XXX平面图;本项目有公交线路 X路或地铁X号线 (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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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于2条线路),公共交通站点距项目主要出入口的步行距离为 (≤500m),证明文件详见 交通规划图或现场照片 。[一般项4.1.17](填写说明:此条款中三项满足两项即可。)
8.室外透水地面计算表如下,室外透水地面面积比 满足 标准要求。镂空铺地和透水砖的位置见 A-XXX 总平面图 。 [一般项4.1.18]
室外透水地面计算表
绿地 镂空铺地 透水砖 透水地面总面积 室外地面总面积 室外透水地面面积比 面积(平方米) (应≥45%) 构造做法 /
9.一个楼栋单元设有多台电梯时,应选用具有节能运行控制模式的电梯系统。[一般项4.2.9]
10.所用的建筑材料均应符合国家标准或相关行业的相关产品标准以及放射性核素限量标准(GB 6566);不应使用国家及北京建设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的现行有效的限制、禁止使用的建筑材料及制品。装饰装修材料应符合有害物质限量标准即GB 18580~18588的要求。室内甲醛、苯、氨、氡和TVOC等空气污染物浓度应符合现行GB50325《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程》的规定。 [控制项4.4.1,控制项4.4.2,控制项4.5.5]
11.女儿墙高 米(≤3米),外立面 有 纯装饰性构件,纯装饰性构件造价占工程总造价 (≤2%),详见 装饰性构件造价比例计算书 [控制项4.4.3] 12.本项目用砂浆采用预拌砂浆。[一般项4.4.8]
13.本项目各户型卧室、起居室(厅)、书房、厨房窗地面积比 均≥1:7;各居住空间通风开口面积占该房间地板面积的比 均≥5% , 已标明在 A-XXX,XX户型平面图 中。 [控制项4.5.2,控制项4.5.4] 14.卧室、起居室的允许噪声级在关窗状态下为白天≤45dB 夜间≤35 dB;分户楼板的做法为 ,空气声计权隔声量为 ≥45 dB,楼板的计权标准化撞击声声压级为 ≤70dB ;分户墙的做法为 ,空气声计权隔声量为 ≥45dB 。[控制项4.5.3]
15.户门的空气声计权隔声量应不小于30 dB;外窗的空气声计权隔声量应不小于30dB。[控制项4.5.3] 16.本项目无障碍符合《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的要求,见 A-XXX ,设计说明中 XXX章节 。[控制项4.5.6]
17.本项目外墙出挑构件及附墙部件均已采取隔断热桥和保温措施,外窗外侧四周墙面已进行保温处理,详见A-XXX,墙身详图。外窗(门)框与墙体之间的缝隙,应采用高效保温材料填堵,不得采用普通水泥砂浆补缝。变型缝内应填满保温材料或采取其他保温措施。[控制项4.5.7]
18.本项目设有2个及以上卫生间的户型有 ,均至少有1个卫生间设有外窗,详见A-XXX,平面图。(填写说明:如此项不满足要求,可替换为一般项4.5.10,并说明其隔声减噪具体措施及效果)[一般项4.5.9]
19.本项目公共使用功能的设备、管井均设置在公共部位,并预留有检修门、检修通道等。[一般项4.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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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建筑(范例)
1.本项目绿色建筑目标为 星级 绿色建筑。设计依据为北京市《绿色建筑评价标准》DB11/T825-2011。
2.本项目原场地主要用途为 ,现规划用地性质为 , 未 非法占用及破坏需特殊保护的区域。场地为 平地 , 无 可利用的水系、植被等自然资源。(场地中如果有可利用的水系、植被,应写明保留和利用的措施,并在总平面图中标明。如果对场地内的水系、植被进行了改造,应说明在工程结束后采取的生态补偿措施。)[控制项5.1.1]
3.外立面 采用 镜面玻璃及抛光金属板等材料,采用面积为外立面面积的 %(≤50%)。玻璃幕墙用玻璃反射率为 (≤0.3或≤0.16),并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玻璃幕墙光学性能》GB18091的相关要求。[控制项5.1.4]
4.场地内无排放超标的污染源。[控制项5.1.5]
(填写说明:若建筑内部有污染源排放,应在设计说明中明确采取的合理布局、隔离或处理措施,如餐厅厨房油烟及空调室外机避免向行人通过区域排热与排风,或采取高位排放等措施避免对行人产生不利影响。)
5.本项目地下建筑面积为 ,建筑占地面积为 ,地下空间建筑面积与建筑占地面积之比为 (≥25%)。[一般项5.1.8]
(填写说明:如此项不满足要求,可替换为一般项5.1.9,需提供室外风环境模拟报告) 6.景观设计要求:
绿化物种应选择适宜北京气候和土壤条件的乡土植物,构成乔、灌、草及层间植物相结合的多层次植物群落。[一般项5.1.11]
7.本项目采用屋顶绿化。屋顶绿化面积为 ㎡,屋顶可绿化面积为 ㎡,比例为 (≥30%),屋顶可绿化区域及屋顶绿化区域详见 A-XXX,总平面图或屋顶平面图 ,屋顶绿化做法详见 A-XXX, 材料做法表,屋面做法 。 [一般项5.1.12]
(填写说明:如此项不满足要求,可替换为一般项5.1.9,需提供室外风环境模拟报告)
8.本项目 设有 地下停车库,位于 ,详见 A-XXX,地下X层平面图 ;本项目 设有 自行车停车区域,位于 ,详见A-XXX,XXX平面图;本项目有公交线路 X路或地铁X号线 (不少于2条线路),公共交通站点距项目主要出入口的步行距离为 (≤500m),证明文件详见 交通规划图或现场照片 。[一般项5.1.14](填写说明:此条款中三项满足两项即可。)
9.建筑外窗的气密性应不低于《建筑外门窗气密、水密、抗风压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GB/T7106规定的 6级。透明幕墙的气密性能不应低于《建筑幕墙》GB/T21086中规定的 2级。[控制项5.2.6] 10.各朝向外窗(幕墙)实际可开启面积与同朝向外墙(幕墙)面积比见下表。(或各朝向外窗全部可开启面积为 ㎡,外窗总面积 ㎡,占外窗总面积 。)每个窗的面积和可开启面积详见 A-XXX, 门窗表 。 [控制项5.2.7,一般项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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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朝向外窗(幕墙)可开启面积比统计表
朝向 东 南 西 北 可开启面积(㎡) 同朝向外墙总面积(㎡) 可开启面积比
11.本项目电梯(或扶梯)应采用配备高效电机及先进控制技术的产品。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具有节能拖动及节能控制装置,并宜设置自动控制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运行的感应传感器;多台(2台及以上)电梯集中布置时,其控制系统应具备按程序集中调控和群控的功能。[一般项5.2.15]
12.本项目所用的建筑材料均应符合国家标准或相关行业的相关产品标准以及放射性核素限量标准(GB 6566);不应使用国家及北京建设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的现行有效的限制、禁止使用的建筑材料及制品。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应符合有害物质限量标准即GB 18580~18588的要求,室内甲醛、苯、氨、氡和TVOC等空气污染物浓度应符合现行GB50325《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程》的规定。 [控制项5.4.1,控制项5.4.2,控制项5.5.4]
13.本项目女儿墙高 米(≤3米),外立面 有 纯装饰性构件,纯装饰性构件造价占工程总造价 (≤0.5%),详见 装饰性构件造价比例计算书 [控制项5.4.3] 14.本项目用砂浆采用预拌砂浆。[一般项5.4.5]
15.本项目外墙出挑构件及附墙部件均已采取隔断热桥和保温措施,外窗外侧四周墙面已进行保温处理,详见A-XXX,墙身详图。外窗(门)框与墙体之间的缝隙,应采用高效保温材料填堵,不得采用普通水泥砂浆补缝。变型缝内应填满保温材料或采取其他保温措施。[控制项5.5.2]
16.写明(宾馆、办公类、商业类建筑)室内背景噪声级的要求,且应符合国家标准《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J 50118中室内允许噪声标准中的低限要求或二级要求。[控制项5.5.5]
17.设备机房内采用隔声、吸声处理,具体工程做法见施工图A-XXX 材料做表。[控制项5.5.5] 18.本项目无障碍符合《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的要求,见 A-XXX ,设计说明中 XXX章节 。[控制项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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