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海上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8)

2019-08-31 10:39

性,如水深、底质、水底的坡度、波浪等因素,以便日后的打捞、油品的卸驳等;

13 对油船、液化气船、化学品船施救时,施救人员应注意个防护,穿着和行动要防止静电产生,防止人员中毒或受到伤害。

附件3:

污染突发事件反应方案 1 目标

针对来自船舶、海上设施发生的污染事件,迅速组织力量控制污染,并尽可能回收、清除污染物,保护海洋环境和资源,保障人体健康和社会公共利益。

充分考虑港口、水域、地理和资源环境等因素,利用现有设备、器材及人员,对船舶、设施等事故及其它溢漏污染事故做出最快、最有效的反应,将污染对人身和环境的损害降至最低程度。

2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温州海区船舶和设施发生污染海上突发事件所采取的应急行动。

3 各级指挥部有关工作组的组成和职责

指挥部的工作组及其成员参照本预案第2部分“组织机构与职责”有关规定,针对污染海上突发事件,特明确指挥部各工作组组成和职责如下:

3.1 评估判断组

成员:由温州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市环保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市公安局、市气象局、市卫生局和温州海事局等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和有关法律专家组成。

职责:对现场险情趋势、现场抢险效果进行分析、预测、判断,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3.2 监测监视组

成员:市环保局、温州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市公安局、市气象局、市卫生局和温州海事局等有关人员组成。

职责:对污染状况及发展趋势进行监测监视,并提供现场信息。 3.3 应急行动组

包括围控小组、回收小组、后备小组、消防小组和医疗小组。

围控小组由救助局、港口水域专业应急队伍、企事业单位应急防治队伍、

污染防治公司(清污公司)等组成。其职责为切断污染源,把污染物围控在一定范围内,保护敏感区域。

回收小组由港口水域专业应急队伍、企事业单位应急防治队伍、污染防治公司(清污公司)等组成。其职责为回收污染物并处理污染物,正确使用化学分散剂,处理无法回收的污染物。

后备小组由东海救助局温州基地、温州海事局、市交通局、市港航局、温州港务集团及各码头公司等组成。其职责为负责提供作业人员的防护器材,人员和物资的海上运输、失事船舶拖带和护航及固定等工作。

消防小组由公安消防部门等组成。其职责为负责现场的防火警戒,严禁现场明火作业,消除火灾隐患,需要时进行伤员转移。

医疗小组由市医疗单位人员组成。其职责为负责人员受伤时急救,指导现场人员作好防护工作。

3.4 其他工作组

本方案还应成立信息处理组、新闻发布组、后勤保障组、警戒警备组、善后处理组等工作组。

3.5 指挥部可根据事故的等级、性质、影响范围确定启动响应的工作组。 4 应急反应 4.1 信息处理

4.1.1 除《污染事故报告表》外,还应进一步了解和核实以下内容: 1 船舶的种类、总吨和载货量,船舶始发港、目的港; 2 事发地周围船舶及其联系方法;

3 是否有人员受伤和需要医疗救助和人员撤离; 4 船舶受损情况和船员人数,船舶的结构和总体布置;

5 视情要求船方、货主提供所装化学品的理化性质、人员防护要求等信息; 6 其他的援助请求。 4.1.2 污染事故初始评估和报警 1 核实事故的真实性; 2 是否可能引发火灾、爆炸; 3 对人身伤害进行初步分析判断;

4 污染物进一步溢出的可能性; 5 预计将受污染物威胁的地区;

6 根据初始评估,视情向有关单位、部门报警。

评估的依据来源于船舶的污染事故报告、气象水文报告、环境敏感区分布图以及船公司和船舶代理等的信息。

4.2 污染物的监视与监测

总指挥部成立后,监视监测组应迅速形成具体的应急监视监测方案,派出巡逻艇对现场附近水域进行监视,必要时调用直升机到现场监视取证;按照国家环境监测规范和标准对污染的水域、大气及资源进行监测,并将监测结果上报总指挥部。

4.3 信息的进一步评估及决策应考虑的内容 1 现场的交通管制的必要性和可能性; 2 是否需要撤离人员及人员伤亡情况;

3 根据当地当时的潮流、风向、风速等,利用溢油模型和船舶跟踪、飞机监视等手段,预测污染物漂移扩散的方向、数量和范围;

4 确定污染规模、污染物的回收方式和处理方法以及可行性、所需的救助力量;

5 需要船方何种协助; 6 引发火灾和爆炸的可能性;

7 污染对人身安全、公众健康的影响以及现场作业人员的防护措施; 8 可能受到威胁的环境敏感区和易受损资源以及需要保护的优先次序; 9 可能引发其它事件的防范措施;

10 如何处置事故船,如是否需要将事发船移至合适的水域;

11 是否需要由浙江省海上搜救中心及相邻省市搜救机构提供相应的资源和技术等支持。

4.4 海上污染物处理方安决策流程图 4.5 根据决策采取相应行动 4.5.1 对船舶的指导

船舶在海上发生污染事故时,督促事故船舶船长立即启动《船舶油污应急计

划》/《船舶海洋污染应急计划》,船长、轮机长分别指挥动员甲板部、轮机部船员按照分工,分头行动。船长在指挥和应特别注意以下事项:

1 立即查清发生溢出的部位,迅速确定事故范围和种类,根据掌握的情况估计险情。

2 船长首先应确保人员和船舶安全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逐级上升。救人第一,当发现有人被困,受到窒息、中毒、火势、浓烟、落水等威胁,有生命危险时,在保证救援人员安全的前提下,应首先抢救被困人员。

3 负责报告的人员,按“报告”程序和规定报告就近的港口主管机关、船东、代理等,有新情况时,及时补充报告。

4 视请指导船员作好自身的安全防护,展开自救的人员必须穿着防护服,戴防毒呼吸器,其余船员尽可能处于上风位等安全场所。

5 要求船舶提供一个或多个可靠的通信渠道和保持通信的有效性,及时将现场的详细情况向指挥部报告。

6 在油轮、散化船碰撞情况下,应要求碰撞的其他船舶尽快熄灭火种,同时劝其离开,到无污染气体出现的区域。

7 向周围其他船舶发出应急报警信号(应注意气体扩散),并在船舶之间、船舶与海岸电台之间连续依次联络。

8 船舶择地抛锚或离港驶抵合适的水域。

9 在总指挥部具体措施实施之前,由事故船舶全面负责污染的控制工作,制止一切不利于控制污染工作的行为。

4.5.2 外部的应急行动

1 警戒警备组迅速前往出事地点,实行交通管制,维护通航秩序,设置警戒区域,撤离无关人员。如事态严重,将事故情况告知现场周围的单位和群众,并做好随时撤离的准备。

2 回收小组携带围油栏、回收设备和堵漏设备等以最快的速度赶往现场开展污染物控制和清除工作,并根据指令对环境敏感区进行保护。

3 通知可能受危及的敏感区域及附近单位组织力量做好防污染应急准备,并指导其采取相应的自救、防范措施。

4 后备小组现场待命,进行海上后援物资的运送,并将溢漏船舶拖带到安全

水域,以有助于污染物围控,防止事态的进一步恶化。

5 污染事故调查由善后处理组负责,进行事故的调查和取证。

6 消防小组随消防船赶赴现场实施警戒,禁止现场明火作业,消除火灾隐患;需要时进行伤员转移或人员撤离。如发生火灾,参照“火灾(爆炸)海上突发事件方案”行动。

7 医疗急救小组赶赴现场待命,在人员受伤时进行急救;指导现场人员做好防护工作。如有人员伤亡,参照“医疗援助海上突发事件方案”行动。

8 信息处理组及时报告污染事故的进展情况。

9 新闻发言人视情向新闻媒体发布信息,并及时通报有关清污 进展情况。 10 在应急行动过程中,如发现实施的方案不能达到预期目标,应及时调整应急方案;当现有力量不足以有效控制和消除污染时,及时增派人员和设备,或向中国海上搜救中心及邻近省市请求资源支持。

4.5.3 溢油和化学品污染的控制和清除 4.5.3.1 溢油的控制、清除和处置 1 切断溢油源

船舶溢油事故发生后,首先以果断的措施切断溢油源,关闭产生溢油事故的各种阀门,堵漏或将破损油舱内剩下的油转移到该船其它舱内或过驳到其他船上。

2 溢油的围控

对于非持久性油类,如航空煤油、汽油、柴油及某些轻质原油蒸发速率极大,一般不采取回收方式。因为这种油经过一定时间,大部分会挥发掉。但为防止其向附近的敏感区扩散,可利用围油栏拦截和导向,并根据《消油剂使用规则》立即做出是否使用消油剂的决定。若经预测和实际观察,溢油总的趋向是向外海扩散时,可不采取防治行动,但需要严格监视溢油的动向。

对持久性油类,只要海况允许,根据具体情况立即布放一道或数道围油栏进行围控,防止溢油继续漂移扩散。布放时应:

●将船上继续可能外溢的油围控住,在船一侧设置围油栏,并密切注意溢油是否有可能因破口不明、或潮流变化而导致另一侧也出现溢油,迅速调整围油的方向与位置。

●溢流到海上的油,对厚度较大、成片的溢油尽可能围控,并尽快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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