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已经漂移扩散的碎片油污,在下风向设置围油栏,使用多艘作业船,拉住围油栏的两端边航行边进行围控。
●若天气恶劣,无法布放围油栏,此时应做好溢油监视监测预报,掌握溢油的去向。当天气变好、海流变小时在下游方向再布放围油栏,最大限度地减少漂移到岸线的溢油量。
3 海面溢油的处理
尽可能依靠机械的方法将围控的浮油回收,回收时可用浮油回收船、撇油器、油拖网、油拖把、吸渍材料以及人工捞取等。对于不同情况采用不同的方法回收:
●对类似大庆、胜利等产地的含腊高的原油的清污作业,优先考虑采用收油网进行回收。用两艘小拖船(拖轮)分别拖收油网的收油臂收集海上油块,或是将围油栏围着的油块往油网里赶;油网收满后,拖到浅海风浪小的海域集中,用船吊吊起倒入敞口驳(泥驳);如还有流动性,可考虑用强力潜水泵打入驳船。
●对类似中东原油或成品油类,则用常规的撇油器或回收船进行回收,装入油囊、油轮或油驳。
●对于已经飘散,围控困难且威胁到环境敏感区域的油污,可使用消油剂,但必须经总指挥部或现场指挥部的批准。在环流小的浅水区域、潮间带、产卵区、电厂冷却水吸水口和对于溢出超过三天的溢油,不能使用消油剂。
●在天气良好,海面较平静情况下,如溢出的大片油污离海岸及设施、生态敏感区等较远,可采用现场点火燃烧的方式消除溢油,但需要在溢出后1-2天内,油包水状液含水量小于30%时进行。现场燃烧时必须加强安全警戒,防止船舶进入燃烧现场。
4 岸线清除作业
清除重度污染物及浮油,可用围捞浮油的人工方法收集浮油,也可用吸附材料吸收;重度污染物、沙石等可先集中堆放再做进一步处理。
清除中、轻度污染物,搁浅于岸线的油及被油污染的海滩泥沙,可用收集污染沙石及污染物进行集中填埋或对沙滩、岸边用分散剂或热水清洗,并围控回收污水的方法。
5 回收油和油污废弃物的处理
由于回收的油和油污废弃物含有大量水、泥沙、碎石等杂物,须进行妥善
处理,以避免造成二次污染。处理方法参考如下:
油和碎石类型分离方法处理方法 液态: 1、非乳化油
2、乳化油 1、重力分离水与油
2、破坏油的乳化态释放出水,运用下述方法: (1)加热; (2)应用化学法破乳
(3)与沙子混合。 1、回收的油作为燃料油或送到炼油厂作原料; 2、燃烧;
3、将分离出的沙子运回沙滩原处。 固态: 1、油混有沙子
2、油混有鹅卵石或扁卵石
3、油混有木头、塑料、海草及吸油材料
4、沥青球 1、在暂存期间从沙石中滤出液态油,再加以收集; 2、用水或溶剂冲洗,从沙石中萃取;
3、筛出固态油。 1、把回收的液态油作为燃烧或炼油的原料; 2、直接处理; 3、用无机物材料固定;
4、耕作或混和于土壤中,让油自然降解; 5、焚烧。
1、暂存期间从沙滩沙石中滤出液态油,再加以收集; 2、用水或溶剂冲洗,从沙滩沙石中萃取油。 1、直接处理; 2、焚烧。
1、暂存期从碎石中滤出液态油,再加以收集; 2、从碎石中用水冲洗出油。 1、直接处理; 2、焚烧;
3、将混有海藻和吸附材料的油耕作或混和于土壤中,让油自然降解。
用筛子从沙子里分离出油 1、直接处理; 2、焚烧。
4.5.3.2 化学品的控制和清除
参照《国际危规》、《MARPOL73/78公约》及相关化学品数据库中化学品的理化特性和船舶的液货舱舱室分布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 对于化学新产品可根据货主或船方提供的货物理化性质的信息材料进行处理。
1 做好人员防护工作
●做好受污染区域内人员(除与抢救行动相关人员外)的安全防护,其余人员应尽快撤离现场,
●行动小组人员穿着防护服,戴正压式呼吸器,戴抗渗手套,并尽可能处于上风位。
●视情做好将受污染物影响区域的人员的撤离工作。 2 切断污染源
●根据事故船舶货舱的分布及同一船舶所载货物的不同,关闭相关阀门、堵住破损处、船内转驳、驳往他船或岸上储罐;
●视情将事故船拖至合适水域等措施。 3 围控回收
●据现场情况,尽可能用围油拦和各种拦栅等控制水域污染物,讯速利用机械回收设备进行回收。
●若因各种原因,无法布设围油栏,应利用船舶等对污染物进行导向,以避开对敏感区及岸线的影响。
●若无法对污染物进行导向,应按优先次序对敏感区域进行保护。 4 污染物的处理
●对无法回收的污染物,可考虑使用相应的化学处理剂进行稀释、分散、中和处理。
●对易挥发及产生化学反应的化学品,可用相应的抑制剂处理或用化学泡沫覆盖。
5 岸线的处理
对于漂移到岸线的污染物,根据岸线的地理环境和化学品的理化性质,可采
取铲刮、清扫、冲洗、焚烧等方法进行处理。
4.5.3.2.1 针对几种常见危害性的化学品的处理 1 对于有毒化学品
●因毒性气体会经呼吸道、消化道、皮肤等进入人体,行动小组人员应穿着全封闭防护服,戴相应防毒面具或正压式呼吸器,戴抗渗手套,并尽可能处于上风位。
●随时监测空气中的氧气和毒气含量,并用雾状的消防水向大气喷洒,以稀释大气中毒气浓度。且应据风向,判断含毒气空气的扩散方向,及时将信息通报相关单位和居民,做好防范工作及撤离准备,限制工农业和居民用水。
●根据化学品的特性和流动方向,布设围油栏围控,监测水中毒性物质的含量,并随时将污染信息对周围相关单位(养殖区、农业、工业取水口、游乐场所等)通报,直至经评估小组评估、判断后,认为无危险性止。
2 对于易燃性化学品
●切断事故船舶电源,严防静电的产生,使用防爆型的器材和设备。 ●监测现场空气中可燃气体和氧气的含量,用消防水喷洒事故现场空气及对泄漏的化学品喷洒抑制剂或用相应的化学泡沫覆盖,以减少可燃气体的挥发量,并作好随时启动火灾应急方案的准备。如果存在发生火灾、爆炸的可能,且采取措施后,仍未能消除隐患,则应考虑将船舶拖离至安全水域。
●如果采取施救措施后,经评估和判断,无火灾、爆炸的可能,则立即投入清理、消除污染物的工作。
●在事故船拖离现场后,对于水面污染物,根据当时的气象、周围环境,也可考虑采用定点焚烧的方法,清除污染物。
3 对于污染性化学品
●根据化学品的理化特性,泄漏物若是类油物质,则可按油类物质采取措施。 ●如果泄漏的化学品比水重,污染物将会沉降或溶于水中,无法采取围控打捞的方法回收,则需采用处理剂喷洒处理使其沉降、分散、中和,或采用水底打捞沉降物的方法,进行清理。
●回收的化学品及含水、杂质的化学品废弃物等,应考虑其运输、储存、处理和处置的方法,以防止发生二次污染岸线。
4.5.4 沉船情况下的应对措施
船员在弃船前应尽可能关闭有关舱(柜)管子的阀门,填塞有关舱(柜)通气孔,并在事故报告中说明存量、有关舱室及通气孔的位置。
船舶沉没后,在发生沉船水域设置围油栏并回收污染物,或利用有关设备尽快抽取沉船剩余货物。
4.6 应急行动中的注意事项
1 不同的化学品尽管有其独特性,但大多数都同时具有毒性、易燃性和污染性等特性,在采取措施时应综合考虑。
2 根据污染物的理化特性,现场作业人员必须配备相应的防护器材。 3 现场应落实各项防火防爆措施,所有船艇及动力工具必须具备火星消除装置,防止火灾和爆炸事故的发生。
4 在污染物溢漏的初期,是油气或化学污染物蒸发量最大的阶段,所有船舶、清污和救护人员应尽量处于污染物的上风,关闭船上不必要的进风口,消除所有可能的火源,采取措施防止易燃气体进入居住舱室和机舱处所。
5 在大规模溢油/化学品溢漏的初期,禁止任何人和船舶进入漂浮污染物区域内,清污工作在漂浮污染物的边缘地区,在污染物经过一定时间的自然挥发后,方可进入漂浮污染物区域内进行清污作业。
6 指挥人员应密切注意污染物和清污作业的动态,严禁在危险的条件下进行清污作业。
7 本方案实施过程中如伴有其他险情发生,参照相关应急方案采取行动。 5 应急反应结束 5.1 结束的条件
1 污染源已经得到有效控制,污染物已经回收/消除; 2 污染物已经漂散挥发,无继续清污的必要或可能。 5.2 结束时的工作
1 检查参加单位出动及配合情况;
2 清点动用的器材、设备及回收情况,将设备和器材进行清洗和维修; 3 清点、归还临时调用的设备、器材; 4 对清除效果进行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