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丘缓坡利用规划(10)

2019-08-31 19:42

浙江省缙云县低丘缓坡综合开发利用规划

重点保护双川—新川水源涵养区、新建饮用水源保护区、唐葛岭风景名胜区、小仙都风景名胜区、重点生态公益林区的低丘缓坡土地以及有古树名木或珍贵树种分布、生长茂盛成片的林地。

详见:

附表5《可供利用低丘缓坡土地分片区规划表》; 附图4《缙云县低丘缓坡土地分区片布局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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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建设用地开发控制规划

6.1 技术路线

建设用地一般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主要包括居民点用地、独立工矿用地、特殊用地、交通用地、水利设施用地等。低丘缓坡建设用地开发采取以下技术路线:

(1)低丘缓坡开发建设用地布局,主要依据缙云县产业发展规划总体布局,原则上对分布于城镇建设区、工业园区及村庄搬迁居民点等区域的可供低丘缓坡资源,重点用于建设用地开发。

(2)建设用地规划控制总量主要依据《缙云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5~2020)》城镇建设、旅游发展、交通建设、水利建设等用地需求及其具体项目安排作出总量控制以及近期、中远期规划。

(3)对于建设用地规模不大或具体地块难以确定的其它用地项目,采用预留方式确定用地面积。

(4)建设用地开发涉及林地的,应按省人民政府《浙江省林地管理办法》规定程序,办理征占用林地手续,并落实易地造林,实现林地占补平衡。

(5)建设用地开发涉及小面积重点生态公益林的,在办理林地征占用手续之前,还应按重点生态公益林管理程序规定,先行由县人民政府作出区域调整,并报主管部门审批。

6.2 建设用地需求分析

6.2.1 社会经济发展对建设用地需求分析

进入21世纪以来,缙云县社会经济呈现快速增长态势,从反映区域经济发展整体水平的GDP指标看,2006年末缙云县人均GDP为12729元,,折合美元约为1630美元,以年均2位数的速率快速增长。但与全省相比,同期浙江省人均生产总值已突破3000美元大关,差距还是非常明显的,从地区生产总值等总量指标来看,缙云县的排名比较靠后。缙云目前的经济发展水平相当于刚刚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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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低收入国家的水平;从产业结构比例来看,2005年,缙云县三次产业结构为11.0:54.4:34.6,工业已成为缙云经济的主导产业;从城镇化水平来看,缙云县城镇化率由1985年的14.7%上升到2005年的41.6%。一般认为,在工业化前的准备期,城市化率在30%以下;在工业化的实现和经济增长期,城市化率在30%-60%之间;在工业化后的稳定增长期,城市化率在60%以上。综合判断,目前缙云县总体上正处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时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攻坚阶段,也是人均GDP由1000美元向3000美元迈进、工业化和城市化加速发展以及投资导向型的发展阶段。在这一阶段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建设用地的需求量将随之大幅增加。

经分析,随着社会经济水平的发展,影响着城市发展和建设的速度,也影响到新增建设用地,新增建设用地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关密切,当社会经济处于起步或中期阶段,建设用地需求较为旺盛,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建设用地需求相对平稳。在缙云县近阶段社会经济发展期,地区生产总值每增加1个亿,需新增建设用地39.6公顷;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每增加1个亿,需要新增建设用地91.6公顷;全部工业总产值每增加1个亿,需要新增建设用地28.9公顷;金融系统存款余额每增加1个亿,需要新增建设用地34.3公顷。规划期间,社会经济发展主要指标的目标如下表:

表6-1 缙云县社会经济发展主要目标

指标 城镇化水平 地区生产总值 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 全部工业总产值 金融系统存款余额 单位 % 亿元 亿元 亿元 亿元 2005年 41.6 42.23 23.20 71.03 39.61 2010年 45.0 100.00 35.00 230.00 49.00 2020年 55.0 230.00 80.00 930.00 76.00 据此,根据《缙云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5—2020)》中缙云县用地需求量预侧专题分析报告,在全县社会经济发展进行综合分析的基础上,分别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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趋势外推法、多元回归分析法、定额指标法等不同方法,对非农建设用地需求进行预测,经多方案比较后最终确定全县至2020年建设用地总需求为3717 公顷,其中近期需求2229 公顷,中远期需求1489 公顷。

分类型预测建设用地需求量如下表:

表6-2 缙云县建设用地需求规划表

规划期 合计 近期 中远期 合计 3717 2229 1489 城市用地 1695 758 937 独立工矿用地 150 50 100 单位:公顷 水利设施特殊用地 交通用地 用地 139 80 59 1124 795 329 610 546 64 6.2.2 建设用地对低丘缓坡土地的需求分析

林地是低丘缓坡土地的主要组成部分,以林地为例分析建设用地对低丘缓坡土地需求情况。

据缙云县近年来林地征占用情况分析,自2001年—2005年期间,全县办理林地征占用审核审批手续的128宗,涉及林地面积133.7171 公顷。在此期间征占用林地面积不大,但总体上呈现出逐年递增的态势,尤其是近两年,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建设用地对林地的需求急剧增加。根据浙江省土地保护利用的政策导向,为了切实保护好耕地资源,结合缙云县经济社会所处的发展阶段,今后建设项目利用林地为主体的低丘缓坡土地比例将会适度提高。

据此,按《缙云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2006—2020年建设用地项目总体规划,并对其所处的区位特征,结合本县可供利用低丘缓坡资源分布进行综合调查分析,采用分项目估计方法,测算规划期内建设用地对低丘缓坡土地的需求量为1337.1 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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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建设用地控制规划

6.3.1 总量控制规划

综合上述分析,规划全县建设用地使用低丘缓坡土地面积规模总量应控制在1337.1公顷以内,占全县可供开发利用低丘缓坡土地面积的9.4%。

6.3.2 近期控制规划

在2007~2010年的规划近期,规划建设用地914.9公顷,占全县可供开发利用低丘缓坡土地面积的6.4%。余下的可供开发利用低丘缓坡土地仍保持原地类性质不变(耕地开发除外)。

6.3.3 中远期规划

在2011~2020年的规划中远期,规划建设用地422.2公顷,占全县可供开发利用低丘缓坡土地面积的3.0%。余下的可供开发利用低丘缓坡土地仍保持原地类性质不变(耕地开发除外)。

6.4 分乡镇控制规划

根据《缙云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规划期内安排的建设用地项目所处的地理位置,将建设用地使用林地进行分乡镇控制规划:

五云镇:334.6 公顷,占该镇可供用地面积的41.3%; 壶镇镇:95.8 公顷,占该镇可供用地面积的4.6%; 新建镇:82.1 公顷,占该镇可供用地面积的5.8%;。 新碧镇:83.7 公顷,占该镇可供用地面积的29.4%; 东渡镇:30.3 公顷,占该镇可供用地面积的4.9%; 东方镇:44.4 公顷,占该镇可供用地面积的2.3%; 舒洪镇:29.2 公顷,占该镇可供用地面积的4.3%; 大洋镇:5.8公顷,占该镇可供用地面积的40.3%; 大源镇:22.6公顷,占该镇可供用地面积的3.5%; 溶江乡:14.6公顷,占该乡可供用地面积的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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