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缙云县低丘缓坡综合开发利用规划
2 低丘缓坡土地资源数量及分布
2.1 调查方案设计
2.1.1 低丘缓坡土地的概念
缙云县地貌类型以山地、丘陵为主。山地指海拔500米以上、绵延起伏、脉络明显的地类;丘陵则指海拔500米以下、有明显起伏、无明显脉络的地类。丘陵根据海拔高程的不同,分为海拔300米以下的低丘和海拔300~500米的高丘两类。
坡度等级分为6级,即:平坡(坡度0~5?)、缓坡(坡度6~15?)、斜坡(坡度16~25?)、陡坡(坡度26~35?)、急坡(坡度36?~45?)、险坡(坡度>45?)。
显然,真正的低丘缓坡土地是指海拔低于300米的低丘区域坡度6~15?的坡地。考虑到南方山地坡度普遍较陡,而地处浙南山区的缙云地势较高、经济活动圈往往大于海拔300米,有些建设项目如交通、水利工程用地往往坡度大于15?。因此,本规划应用广义的低丘缓坡土地资源概念,将坡度范围提高到25?、海拔高度延伸至500米,其调查范围确定为:海拔低于500米、坡度6~25?的丘陵区域。
2.1.2 调查方案设计
为了有效节约调查的人力、物力和调查时间,低丘缓坡土地资源调查根据不同的调查对象,分别采用抽样调查、现有资料应用与区块(图斑)调查相结合的综合调查方法。
抽样调查:采取缙云县域为总体的成数抽样方法。为了提高海拔与坡度正确判读精度,抽样调查采用分辨率为2.5米的SPOT5卫星影像图叠加1∶50000电子地形图制作而成的“3D”模型,按1×1公里网布点,从“3D”模型中直接判读公里网点的海拔高程和坡度,用点判读估计全县(总体)低丘缓坡及其可供利用资源总量。
现有资料:主要是利用近期土地详查(变更调查)数据库和森林资源小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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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数据库。在此基础上,首先对海拔和坡度等主要因子逐个小班进行重新核实,纠正地原数据库中明显错误;然后通过对近期缙云生态县建设规划、生态公益林区划、森林资源分布图、生态功能区划、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等图面资料进行叠加,进行综合分析后,得出可供利用低丘缓坡资源分乡镇面积;最后以抽样总体估计结果进行平差后分解到各乡镇。
实地调查:对可供开发利用的低丘缓坡区块,以乡镇为单位进行实地调查,对照可供开发利用条件,用1︰10000地形图落实到具体图斑,建立分乡镇土地开发后备资源地理信息数据库。
2.2 低丘缓坡土地资源数量
2.2.1 资源调查与数据处理
低丘缓坡土地资源数量,选用抽样调查结果数据。以缙云县境域为总体,利用2004年拍摄的缙云县SPOT5卫星影像图及数字高程模型布设公里网格,对每一公里网格所处的地貌、海拔、坡度、坡向、坡位及地类进行点判读,形成点判读调查样点,每一调查样点东西向与南北向均间隔1公里,全县共布设1487个调查样点,土地总面积149425.4公顷,其中落入低丘缓坡土地范围的样点有364个,按系统抽样数据处理公式,估算低丘缓坡土地面积。
(1)低丘缓坡面积成数估计值(P)
P?m364??0.244788 n1487式中:n为全县布设的样点总个数 m为低丘缓坡区样点个数 (2)面积成数估计值标准差(SP)
SP??1-0.244788??0.011154 0.244788P(1?P)?n?11487?1(3)低丘缓坡面积估计值(A)
.4?0.244788?36577.5hm2 点估计:A?A总?P?149425??A?P?A?t?S 区间估计:AαP总总浙江省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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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9425.4?0.244788?149425.4?1.96?0.011154
?36577.5?3266.7hm2式中:A总为缙云县土地总面积,即149425.4公顷
tα为可靠性指标,当确定置信度为95%时,tα=1.96
(4)抽样调查精度(PA)
?t?S??1.96?0.011154?PA??1?αP??100%??1???100%?91.1%
0.244788P????通过上述计算得到,缙云县共有低丘缓坡土地面积36577.5公顷,占该县土地总面积的24.5%。在95%的置信度条件下,其面积变动区间范围为[36577.5±3266.7]公顷,即33310.8~39844.2公顷之间。面积估计精度为91.1%。
2.3 低丘缓坡土地资源属性分析
2.3.1 按坡度级分布
对全县36577.5公顷低丘缓坡土地,选用抽样调查结果数据,按坡度级分析结果如下:
(1)缓坡地面积
落入缓坡地范围的样点个数151个,由此估计得到:缓坡地面积15173.6公顷,占全县低丘缓坡土地面积的41.5%。
(2)斜坡地面积
落入斜坡地范围的样点个数213个,由此估计得到:斜坡地面积21403.9公顷,占全县低丘缓坡土地面积的58.5%。
2.3.2 按海拔高程分布
将低丘缓坡土地分为海拔300米以下、300~500米等两个部分,进行海拔高程分析如下:
(1)海拔低于300米的低丘缓坡土地面积
落入低于海拔300米范围的样点个数192个,由此估计面积19293.6公顷,占全县低丘缓坡土地面积的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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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海拔300~500米的低丘缓坡土地面积
落入海拔300~500米范围的样点个数172个,由此估计面积17283.9公顷,占全县低丘缓坡土地面积的47.3%。
2.3.3 按土地属性分布
按土地属性分析,将低丘缓坡土地按基本属性划分为林地、非林地和建设用地3类,各类土地的面积分别为:
(1)林地面积
属于林地的样点个数有275个,由此估算得到林地面积27634.1公顷,占全县低丘缓坡土地面积的75.6%。
(2)建设用地面积
属于建设用地的样点个数有19个,由此估算得到建设用地面积1909.3公顷,占全县低丘缓坡土地面积的5.2%。
(3)其它非林地面积
属于非林地的样点个数有70个,由此估算得到其它非林地面积7034.1公顷,占全县低丘缓坡土地面积的19.2%。
2.3.4 地质条件评价
缙云县地质灾害主要有山体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均属突发性地质灾害。 根据缙云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全县划分为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次重点防治区、一般防治区和预防区。低丘缓坡土地按地质灾害等级分布如下:
(1)重点防治区
落入重点防治区的样点个数有48个,估算得到面积4823.4公顷,占全县低丘缓坡土地面积的13.2%。
(2)次重点防治区
落入次重点防治区的样点个数有18个,由此估算得到面积1808.8公顷,占全县低丘缓坡土地面积的4.9%。
(3)一般防治区
落入一般防治区的样点个数有48个,由此估算得到面积4823.4公顷,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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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低丘缓坡土地面积的13.2%。
(4)预防区
落入预防区的样点个数有250个,由此估算得到面积25121.9公顷,占全县低丘缓坡土地面积的68.7%。
2.3.5 按乡镇分布
利用近期土地详查数据库和森林资源小班调查数据库为基础,并以乡镇为单位对低丘缓坡土地资源进行了补充调查,分乡镇统计分析,其结果落在抽样调查的区间范围,且与点估计值仅差2.8%。在达到精度要求的前提下,应用抽样结果对统计数据进行修正平差后分乡镇结果如下:
五云镇 3343.7公顷,占全县低丘缓坡土地总面积的9.1%; 壶镇镇 3085.6公顷,占8.4%; 新建镇 4149.3公顷,占11.3%; 新碧镇 436.9公顷,占1.2%; 东渡镇2771.1公顷,占7.6%; 东方镇 3309.7公顷,占9.0%; 舒洪镇 2355.8公顷,占6.4%; 大洋镇39.4 公顷,占0.1%; 大源镇1384.5公顷,占3.8%; 溶江乡1499.9公顷,占4.1%; 双溪口乡670.7公顷,占1.8%; 七里乡 4298.3公顷,占11.8%; 胡源乡1642.8公顷,占4.5%; 雁岭乡 1178.0公顷,占3.2%; 白竹乡 646.4公顷,占1.8%; 三溪乡 532.6公顷,占1.5%; 前路乡1471.7公顷,占4.0%; 城北乡 1430.7公顷,占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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