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 言
规划目的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发展现代林业,完成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的到2020年森林覆盖率达到23%以上的战略目标,保障国土生态安全、建设生态文明的要求。达到优化内蒙古大兴安岭林区(以下简称林区)林地结构、提高林地利用效益、实现林地科学管理的基础和落实林地用途管制的目的。 规划内容
确定林区林地的规模、结构、布局和保护利用时序,强化战略性和政策性。 规划范围
林区土地总面积1067.75万公顷,经营面积979.3万公顷。根据林管局的隶属关系和实际经营情况及林业发展区划现状,确定内蒙古大兴安岭实际经营的林地为本次规划编制的范围。林管局规划作为省级规划编制单位,单独编制林地保护利用规划。
林管局规划编制范围包括阿尔山、绰尔、绰源、乌尔旗汉、库都尔、图里河、伊图里河(含温河经营区)、克一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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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诺敏森林经营所)、甘河、吉文、阿里河、大杨树、毕拉河(含北大河林业局阿木珠苏和北大河林场)、金河、阿龙山、满归、得耳布尔、莫尔道嘎、根河、汗马自然保护区、额尔古纳自然保护区、北部原始林区管护局(含永安山、乌玛、奇乾林业局)等22个林业局(区、管护局)。不含吉拉林、杜博威林业局,不含莫旗、阿荣旗、根河市经营部分和划给加格达奇经营的部分林地。 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为:2010-2020年,2009年为规划基准年,2020年为规划目标年。 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自治区颁布的与森林资源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2. 《全国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纲要(2010-2020年)》、《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2008-2020年)》、《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大小兴安岭林区生态保护与经济转型规划(2011-2020年)》《内蒙古自治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呼伦贝尔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兴安盟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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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国家和自治区颁布的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技术标准; 4.《内蒙古大兴安岭林管局第六次森林资源连续清查(第五次复查)报告》、《内蒙古大兴安岭林区国家级公益林区划报告》、《内蒙古大兴安岭林管局2009年度森林资源统计》;
5.《内蒙古大兴安岭林业管理局林业发展区划三级区报告》;
6.其他与规划有关的资料。
第1章 林地保护利用面临的形势
1.1林区基本情况
林区土地总面积1067.75万公顷,经营面积979.33万公顷。其森林生态系统在涵养水源、保育土壤、碳汇制氧、净化环境、保护生物多样性等方面一直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是黑龙江、松花江的发源地,维系着呼伦贝尔大草原、松嫩平原乃至整个东北粮食主产区的生态安全,是祖国北方的重要生态屏障。同时,还是我国少数民族鄂温克、达斡尔、鄂伦春的聚居区。 1.1.1地理位置
内蒙古大兴安岭林区位于内蒙古自治区东北部,地跨呼伦贝尔市和兴安盟9个旗市(牙克石市、扎兰屯市、根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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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尔古纳市、鄂伦春自治旗、鄂温克自治旗、阿荣旗、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阿尔山市)。南北长约696公里,东西宽约384公里,与俄罗斯、蒙古接壤的边境线长440公里。地理坐标为东经119°36′30″—125°24′00″,北纬47°03′40″—53°20′00″。 1.1.2地形地貌
大兴安岭山脉纵贯全林区,呈东北—西南走向,东陡西缓,为山地丘陵地形。中低山占96.2%,丘陵占3.5%。林区海拔高度在250—1745米之间。15°以下坡地约占80%。 1.1.3气候特征
内蒙古大兴安岭林区属于寒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冬季寒冷干燥,夏季炎热多雨。年平均气温-3.5℃,无霜期76-120天,年降水量300-450毫米。 1.1.4主要水系
内蒙古大兴安岭林区内有大小河流7146条,其中一级支流100条,二级支流884条,河流总长9443公里。水资源总量161亿立方米。以大兴安岭山脉为界,形成额尔古纳河、嫩江两大水系,两大水系均属黑龙江流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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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自然资源
林区经营区林地总面积为979.33万公顷,森林蓄积7.00亿立方米,森林覆盖率为83.02%。现有野生动物390种,其中国家一级保护动物16种,国家二级保护动物56种。野生植物202科686属1962种。林区矿产资源丰富,得尔布干和大兴安岭成矿带是最重要的资源富集区,铅、锌、铜、钼等有色金属资源蕴藏丰富,开发前景广阔。 1.1.6天然林保护工程
天保工程实施后内蒙古重点国有林区木材产量由在1997年380.6万立方米的基础上,调减到2008年的229.6 万立方米,调减151万立方米,调减幅度为39.7%,实现森工企业战略性转移。工程的实施,使林区生态环境与林区经济得到恢复与发展,有限的森林资源得到休养生息。 1.1.7自然保护区工程
林区已建自然保护区8个,面积123.65万公顷。占林区总面积的11.6%。其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个—汗马、额尔古纳自然保护区,面积23.19万公顷;省部级自然保护区6个—阿尔山、阿鲁、兴安里、奎勒河、毕拉河和乌玛自然保护区,面积100.46万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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