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科·别墅一期总承包合同 - 图文(8)

2020-02-21 0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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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业主家中不得随意进入非维修施工作业的区域;维修过程中,须做好施工作业区内及周边的成品保护,业主家装修、家具或其它设施若由此受损,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 乙方维修人员在业主家中不得抽烟、看报,不得打骂嬉闹,不得从事与维修工作无关的其它事

宜。 ? 维修完毕后乙方维修人员必须将施工现场清理干净,不得有任何遗留物(包括灰尘),若在维

修区域随地大小便,甲方一次向乙方索赔2000-5000元。 ? 因为维修需要而临时搬离(或拆除)的业主家私、装修、家电、挂画、窗帘、花草等维修完毕

后,应按原样复原。 ? 乙方维修人员在与业主沟通交流时,不得使用不文明、不礼貌的语言,严禁与业主争执或在业

主家里与其他人员(包括甲方人员、乙方同事及其他施工单位维修人员)争执。 ? 若维修事项有争议时,需及时反馈现场维修负责人或甲方现场管理人员,不得擅自向业主讲有

损甲方的利益及形象的任何言语,严禁同业主有任何形式的争吵。 ? 乙方维修人员从甲方保修办公室或物业管理处领用钥匙(应由保修办内的工作人员借钥匙),

必须按规定时间归还;离开维修现场,业主不在时,必须将所有门窗关好,水、电开关关闭。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 严禁将业主房间当作材料仓库,工人严禁在里面休息。 ? 未经甲方保修管理办公室允许,乙方维修人员不得以任何名义承担为业主装修、改造或提供建

筑材料、搬运垃圾等一切有偿服务行为。 ? 甲方保修办公室组织召开工作会议,乙方相关人员须准时参加,不得迟到或无故缺席。 ? 乙方人员必须服从甲方和物业管理处的其它各项管理规定。 8. 乙方维修人员考勤管理规定: ? 上下班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30~18:00。遇紧急情况不论上班或下班,均应

按照甲方指令及时处理相关工程质量问题。 ? 乙方现场维修人员上、下班须在甲方保修办公室各签到一次,并不得以代签、补签、拒签或其

他弄虚作假方式进行考勤。因故不能正常上班的,须由乙方维修负责人提前一天知会甲方保修管理办公室负责人并安排临时替代人员,否则因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 除工作日外,乙方维修负责人还须按照甲方要求统筹安排现场维修人员节、假日的值班工作,

以保证保修项目现场每天都有人员在岗并满足维修要求,必须保证乙方现场返修负责人和维修人员联系电话畅通。

9. 本合同所属工程项目,若维修量少、出现质量问题不会对业主正常造成影响、乙方无需长期派

人常驻现场的,视具体情况按以下规定处理: ? 乙方必须向甲方客户关系中心提出不固定考勤的书面申请,在征得甲方客户关系中心书面同意

前,一律按照以上第8点乙方维修人员考勤管理规定执行;

10. 乙方违反以上7、8、9规定,甲方有权进行相应处罚金,相关违约金总额直接从甲方支付给乙

方的任何款项中扣除,无须征得乙方同意。

(二) 维修及时性要求:

1. 发生须紧急抢修事故如渗漏水、给排水、供电设施及线路故障、门窗不能正常开启等影响业主

正常生活的情况,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包括电话、口头通知)须2小时内赶到现场,并于4小时修复完毕(当甲方另有指定完成时间的,乙方需按甲方指定时间完成维修)。

2. 发生紧急抢修事故,乙方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达到事故现场进行抢修。如结构安全、燃

气泄露等。

3. 每一住户,无论维修项目多少,全部维修人员均应一次到位,维修量增加时,乙方应根据甲方

指令的任务量随时增派维修人员,并按照甲方指定的时间实施并完成维修,否则乙方应给予甲方每单500元的赔偿,另甲方可以另行委托其他施工单位完成维修,由此产生的费用总额从甲方支付乙方的任何款项中直接扣除,无需乙方书面认可。

4. 日常常规维修任务,乙方接到甲方的派单后,及时安排维修人员,按本协议进行维修,并按甲

方指定完成时间完成维修工作: ? 客户有时间要求的,按客户要求提前电话预约,并安排维修;不能按照客户要求实施的,应在

客户要求的时间内主动电话沟通,达成一致,确定具体时间,并在《现场零星维修工程调度通知单》上注明,并按约定时间上门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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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5.

客户无时间要求的(或有模糊要求的),当天上午的任务,不迟于下午下班前必须完成电话预约;当天下午的任务,不迟于第二天上午下班前必须完成电话预约。

乙方承诺:无论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不论责任属于乙方、其他施工单位、甲方或业主,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均遵守上述时间性要求不问理由地进行维修,并在维修过程中与甲方、原施工单位及业主共同取证,以判断责任原因,不属乙方责任的,由责任方向乙方支付相关费用。 乙方违反以上1、2、3、4规定乙方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相关违约金总额甲方直接从支付给乙方的任何款项中扣除,乙方予以无条件认可。

(三) 维修质量保证措施:

1. 乙方维修人员应对每一个维修任务认真履行保修职责:工作内容包括:上门查看、业主沟通、

确定方案、过程实施、结果检验、签单确认等,工作标准符合甲方拟定的相关规范及程序要求。 2. 每个项目维修完成后需经业主和甲方验收签字方视为该维修项目本次维修完成,所维修项目的

保修期限由维修合格之日起计算。 3. 若有下列情况之一发生,甲方有权另行聘请施工单位进行维修,由此引起的一切费用和责任由

乙方承担: ? 接到维修通知(口头或书面)拒不到现场处理问题; ? 超过规定的到场时间后4小时仍未赶到现场; ? 超过规定的时间仍未完成有关工程维修任务,且不主动向保修办报告; ? 对同一位置经过一次维修仍未解决问题的; ? 因维修人员服务行为造成客户强烈投诉; ? 维修实施中,乙方工作标准达不到规范及甲方要求。

4. 因3产生的费用总额由甲方直接从甲方支付给乙方的任何费用中扣除,无须征得乙方同意。 5. 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事故,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理》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

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资质登记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乙方实施保修。

(四) 工作评估和奖惩措施:

1. 保修工作实施中,甲方严格按照本约定相关条款开展工作,若乙方出现任何违反约定规定的,

甲方即时向乙方发出《工程违约索赔通知单》,并将乙方须承担的违约金总额从甲方支付乙方的任何款项中直接扣除,无需乙方认可。

2. 所有维修任务完成并关闭后,甲方对符合回访要求的任务逐单进行客户回访,按照回访结果,

甲方将做如下处理:

a) 有如下情况甲方对乙方维修人员进行即时奖励:

? 日常电话回访,客户表示非常满意的优秀维修人员,视具体情况一次奖励30元; ? 客户主动向甲方提出口头表扬的优秀维修人员,视具体情况一次奖励40元;此条应尊重客户

意愿,乙方维修人员若故意要求和恶意引导客户,发现一次扣除乙方100元/次; ? 客户主动向公司提出书面表扬(包括网络)的优秀维修人员,视具体情况一次奖励60元;此

条应尊重客户意愿,乙方维修人员若故意要求、恶意引导客户或弄虚作假的,发现一次扣除乙方200元/次;

b) 对乙方维修人员不当或过失行为参照本约定相关条款进行即时处罚。

3. 因本章第1、2条产生的费用无需征得乙方书面签收意见,即可直接从甲方支付给乙方的任何

费用中扣除。

第四节 其 他

一、 乙方承诺在保修期满后至工程有效使用年限内,继续提供适当维修服务,并按最优惠价收取

费用。

二、 本保修约定:作为施工合同附件,由施工合同双方共同签署,在工程有效寿命内一直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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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重庆渝开发珊瑚置业有限公司 乙方:重庆万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公章) (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日期: 2009年10月10日 日期:2009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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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附件2:廉洁合作协议书

廉洁合作协议

甲方:重庆渝开发珊瑚置业有限公司 乙方:重庆万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针对于重庆万科渝园1.2~1.5期总承包工程,为加强工程项目建设期间的廉洁合作,确保项目高效优质按期竣工,甲乙双方经协商签定本协议并作为双方共同遵守的廉洁合作行为准则。

一、 甲方责任

1. 甲方有责任向乙方介绍本单位有关廉洁合作管理的各项制度和规定。 2. 甲方有责任对本单位相关人员进行廉洁合作教育。

3. 甲方人员应严格遵守本单位有关廉洁合作管理的规定,不得接受乙方的宴请,

不得接受任何形式的实物、现金或礼券。

4. 甲方在工程项目建设期间发现甲方人员任何形式的索贿受贿行为,均应及时采

取措施予以制止,并及时通报乙方单位领导。

5. 甲方人员如违反廉洁合作管理制度及本协议规定,甲方应视情节轻重、影响大

小给予行政及经济处罚。

6. 对于乙方举报甲方人员违反廉洁合作规定的情况,甲方应及时进行调查,根据

调查情况进行处理。 二、 乙方责任

1. 乙方应保证乙方有关人员了解甲方单位有关廉洁合作管理的各项制度及本协议

的规定,并遵照执行。

2. 乙方不得宴请甲方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赠送实物、现金或礼券。

3. 乙方单位在工程项目建设期间发现乙方人员任何向甲方人员行贿行为,均应及

时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并及时通报甲方单位领导。

4. 乙方有责任接受甲方对乙方在工程项目建设期间廉洁合作管理执行情况的监

督。

5. 乙方单位人员有义务就甲方人员任何形式的索贿或受贿行为及时向甲方单位领

导举报;如乙方向甲方人员行贿,或甲方人员向乙方索贿,乙方满足其要求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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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未向甲方举报的,一经查实,除追回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外,乙方承诺在合同总价的基础上再让利10%,并对本方知情不报人员进行相应处罚。 6. 如因乙方单位及人员在工程项目建设期间贿赂甲方人员,被检查机关立案查处

的,甲方有权取消或终止工程合同的履行,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7、甲方接受乙方实名或匿名投诉,常设举报部门及电话: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办公室 直拨:0755—83151937

总机:0755—25606666转8058 邮箱:jubao@vanke.com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工程与采购管理部 直拨:0755-83151985

重庆万科举报电话:023-67088602 王延军先生

传真:023-67630303

e-mail: wangyanjun@vanke.com

甲方(公章):重庆渝开发珊瑚置业有限公司 乙方(公章):重庆万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代表:

签约日期:2009年 10月10 日

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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