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三旧改造专项规划 - 图文(3)

2020-04-03 09:55

佛山市南海区三旧改造专项规划

——分类指导。加强对“三旧”改造项目的类型、模式进行研究,立足实际,因地制宜,量力而行,根据其现状条件、主要问题、市场潜力及与城市规划的关系,结合本地区居民(村民)的改造意向,针对不同类型、不同地区、不同情况的“三旧”项目确定切合实际的改造模式,并提出相应的具体改造目标、实施策略和规划指引。

——多方结合。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化运作相结合,政府主要负责制定政策、规划并组织推动,具体改造项目尽可能以市场化运作的方式进行。政府各职能部门要为“三旧”改造主动提供相关服务,市场化运作实行谁投资谁收益。

——政策配套。在抓紧开展空间改造和规划管理工作的同时,要加强对“三旧”地区内的违法建设、违法经营行为的查处,同时努力改善“三旧”地区的公共配套服务,积极探索实施社会、经济、文化形态改造的措施,为空间形态改造配套良好的政策氛围,并为远期实现“三旧”地区的全面改造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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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总体部署

3.1 规划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1994) (2)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

(3) 《佛山市城市总体规划(2005-2020)》 (4) 《佛山市城市发展概念规划》 (5) 《佛山市域城镇体系规划》

(6) 《佛山市南海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 (7) 《南海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 (8) 《南海城区总体概念性规划》

(9) 《南海区近期建设规划(2006-2010)》 (10) 南海区各镇(街)最新版总体规划

(11) 佛山市《关于加快推进旧城镇旧厂房旧村居改造的决定及3个相关指导意

见的通知》

(12) 《佛山市“三旧改造”规划编制要求》 (13) 其它相关规划、相关基础资料

3.2 总体部署

(一)着重抓好位于重点地段“三旧”项目的全面改造,完善城市空间整体结构,提升城市功能,加快现代化城市建设

按照城市总体规划和建设现代化城市的要求,着重抓好南海城市中心区、重要城市景观地区、基本生态保护地区、近期建设的重要产业功能区、重大基础设施建设范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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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重要地区及其影响范围内“三旧”地区的改造,使“三旧”改造形成积极的整体效益。

结合《南海区近期建设规划(2006-2010)》确定的近期重点改善地区①,明确本次规划中“旧城镇”改造的重点工作,包括:桂城旧城、里水旧城、九江桂香路旧商业街、西樵官山旧城、狮山官窑东风水库禅炭路两侧地域和松岗旧区、罗村旧城。结合具体项目以功能置换和产业结构优化为核心,提升其在区域城镇发展中的主导地位。

根据城市规划要求,对于影响城市观瞻的、具有较大土地效益挖潜能力的 “旧厂房”用地,规划逐步改造形成具有一定专业性的多类型产业聚集基地,优化产业布局,提升产业结构,增强产业发展的竞争力。

加快促进居住方式的城市化变革,“旧村”改造后重新建设的农民公寓等居住建筑,要统一规划、统一开发、统一建设,集中形成居住小区,按照城市规划标准配套较为完善的居住服务设施,引导人口有序聚集,优化用地布局。

(二)积极开展城市重要景观节点、景观轴线两侧和景观区域内“三旧”项目的分类改造

积极开展南海大道商业区、西樵等重要的商贸旅游和文化景观区的“三旧”改造,通过局部拆除重建、整体搬迁或功能置换等手段,促进“旧城镇”建设面貌和产业功能的提升,使其成为具有地方特色的产业、文化和旅游资源的有机组成部分。

根据相关城市规划要求,积极开展交通干线、道路出入口等城市重要景观轴线两侧“旧城镇”、“旧厂房”项目的分类改造,分别采取拆迁改造沿线“三旧”项目,适当提高开发强度,调整用地功能布局,鼓励发展商业、办公、廉租公寓等功能,充分发挥土地价值,优化城市结构。

(三)对于涉及整体拆建的“旧村居”,应加大对原村民的生活保障力度,促进城乡经济统筹协调发展

近期重点改善地区:区位重要,近期发展条件基本完善,但配套设施不足,环境压力较大;现状发展影响城市整体地位提升,影响产业发展的地区为重点改善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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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深化农村股份合作经济组织的改造

村组经济组织在逐渐剥离其管理社会事务职能的基础上,通过创新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可改造原农村股份合作经济组织向公司化现代企业方向转变。结合各村居的特点,通过积极的财政扶持和技术支持,引导公司经营结构从单一的物业出租向多元化经营转变。

(2)加大对原村民生活的保障力度

旧村居整体拆除改造后,要加强对原村民就业意愿和能力的调查,以及信息公布,成立专门的机构,制定相应的扶持办法,通过创业补助、就业培训、公益性岗位推荐等多种方式帮助原村民进入城市劳动力市场;严格落实有关规定,将原村民纳入城市统一的社会福利保障体系,享受城市居民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并加大保障力度,按有关规定的土地出让金及原农村集体的征地补偿款,保证原村民的社会福利保障;同时应结合对违法建筑的查处,加强“旧村居”建筑的房屋产权登记管理,将村内出租屋完全纳入城市房屋租赁管理体系,使原村民的房租收入合法化,并得到稳定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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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改造规划引导

4.1 改造范围

根据各镇(街)上报改造项目的相关材料,结合《南海区近期建设规划(2006-2010)》,南海区“三旧改造”项目包括“旧城镇”改造、“旧厂房”改造和“旧村居” 改造等共107项内容。其中,“旧城镇”改造21项,占地约215.02公顷;“旧厂房”改造51项,占地约890.22公顷;“旧村居” 改造35个,占地约11097.45公顷。

“旧城镇”改造,主要是指南海区镇(街道)城区内国有土地的旧民居、旧商铺、旧厂房等的改造。“旧城镇”改造主要目标是:通过实施约215.02公顷的 “旧城镇”项目改造,使南海城镇的道路交通和城市景观、土地效益有明显的改变,市民居住条件和生活环境有明显改善,改造区域内无危破房屋。坚持旧城镇改造与住房建设同步推进,在推进旧城镇改造中结合“十一五”住房建设规划,同步实施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建设,解决市民住房难问题。

“旧厂房”改造,是指南海区镇(街道)、村和工业园区内的旧厂房的改造,包括严重影响城市观瞻的临时建筑。改造重点改造范围是上世纪90年代及以前建设的约890.22公顷的单层简易结构旧厂房。“旧厂房”主要目标是:对全区符合上述重点改造范围的占地约890.22万平方米的旧厂房逐步进行改造提升,将旧厂房改造成为功能配套完善的现代化工业区、商贸新城、村民公寓等,成为产业优化升级的重要载体和城镇面貌提升的重要课题,实现土地集约利用、产业集聚提升、劳动就业增加、社会稳定和谐的目标,加快我市工业化、城市化、国际化发展进产。

“旧村居”改造,是指在“城中村”、“园中村”、“空心村”等推进农民公寓建设、旧物业改造和村容村貌整治。主要目标是:从2007年起,南海区启动首批35个建制村居为农民公寓建设、集体物业改造和村容村貌整治的“示范村居”,将示范村居改造成为功能配套、祥和安康的生活公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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