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采用新设备、新技术的人员上岗前。 4.2.3培训内容
a)有关质量、食品安全方面的标准; b)手册、程序文件和作业指导书;
c)产品生产技术专业技术知识及操作技能等; d)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培训。
4.2.4与质量和食品安全有关的下列人员,须经资格考核,持证上岗 a)关键和特殊工作的人员,应经过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b)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特殊工种和须持证上岗的工种(健康证、电工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c)质量、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内审员。 4.3培训计划
企管部每年年底征求部门培训需求,结合公司实际,制定公司[年度培训计划]。 4.4培训实施
4.4.1充分发挥三级教育的管理职能,按职责分工,层层落实,逐级管理,做好培训计划的落实工作。
4.4.2每次培训,培训实施部门应保留记录,包括签到表、培训记录、培训效果评估记录等。 4.4.3培训类型有内部培训、脱产、委外、学历教育等。 4.5培训效果评价
4.5.1评价培训有效性的方式有:理论、实作考核、业绩评定、观察、征求意见等。 4.5.2深入班组,进行抽查考试、提问等,检查培训的落实及效果。 4.5.3深入作业现场,观察职工的实际操作是否符合规范。
4.5.4企管部建立和保持职工教育、培训经历、岗位技术认可的记录和档案,并培训的效果进行评估,形成[培训效果评估表]。 5、记录 [年度培训计划] [培训记录] [培训效果评估表] [签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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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1、目的
对HACCP计划中关键限值偏离,不符合操作性前提方案下生产的产品;不合格原辅材料、半成品、成品实施有效的控制,以防止不合格的出现与不合格的非预期使用或交付,满足相关方的要求。 2、范围
适用于对关键限值偏离、不符合操作性前提方案下生产的产品的控制和对原辅料、半成品、成品交付后产品发现的不合格品的控制。 3、职责
3.1品质管理部负责原辅料不合格品,成品中内在质量和外观不合格品的监测和判定。 3.2品质管理部负责生产过程中半成品不合格,设备、环境卫生微生物不合格品监测和判定。 3.3食品安全小组组员负责对不符合操作性前提方案和超出关键限值偏离条件下的产品进行评审和纠偏。
3.4 相关部门负责对不合格品的处置的具体执行。 4、工作程序
4.1 超出关键限值的产品为潜在不安全产品。
4.1.1对于不符合操作性前提方案条件下的产品由食品安全小组成员进行评价,若评价为潜在不安全产品则按4.1.2进行。
4.1.2对于潜在不安全产品除非以下情况可放行:
a)有其他证据,如品尝和对比试验的分析表明本产品为安全产品; b)相关的食品安全危害在进入食品链前将降至确定的可接受水平;
c)若加工是在不符合条件下,但产品仍能满足相关规定的食品安全危害的可接受水平; 否则,视情况进行重新加工或报废。 4.2不合格品的分类
4.2.1原辅料不合格:理化及卫生指标不合格,外观、包装、数量等不合格。 4.2.2半成品不合格,理化指标不合格,卫生指标不合格。
4.2.3成品不合格,理化指标不合格,卫生指标不合格,感观指标不合格,包装不合格,外观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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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4设备环境微生物指标不合格。 4.2.5产品交付后发现不合格。 4.2.6品质管理部巡检中发现不合格品。 4.3原辅料不合格的识别和处理。
4.3.1质检员在进货验证中发现不合格品后应予以记录,仓库管理员将其单独存放并标识为不合格,质检员进货验证记录报品质管理部负责人处理。 4.3.2处理方式可以采用让步接收,退货、换货。 4.4不合格半成品的识别和处理
化验室按检验计划,定期对麦汁、发酵液、清酒液进行取样做理化、卫生分析结果及时报相关部门,技术部根据理化指标及时调整工艺,确保半成品理化、卫生指标符合内控标准。 4.5成品不合格识别和处理
成品理化、卫生指标由生产过程通过控制和调整工艺来实现。品质管理部在成品检验中发现理化、卫生指标、包装、外观不合格,通知车间采取返工或报废方式以予处置,并填写[不合格品处置单],成品不合格不得出厂。
4.6设备环境微生物指标不合格,通知生产车间或相关部门进行整改,直至符合要求,并填写记录。对本条件下生产的产品按4.1.1要求进行处置。
4.7品质管理部巡检中发现不合格后,品质管理部下发[纠正和预防措施处置单]责任部门限期整改,品质管理部并跟踪验证整改措施。
4.8返工后的不合格品由品质管理部重新检验,直至合格,并填写记录。
4.9对于已交付后发现的不合格品,应按重大质量问题对待,品质管理部会同有关部门采取相应的纠正或预防措施,营销管理部应及时与顾客协商处理办法,必要时启动《产品撤回控制程序》以满足顾客的正当要求。
5、相关文件
《HACCP计划》
《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 6、相关记录
[不合格品处置单] [纠正和预防措施处置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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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视和测量装置控制程序
1、目的
明确监视和测量装置现场管理的内容和要求,确保在用监视和测量装置正常运行,为企业生产和提供准确的计量数据,特制定本程序。 2、职责
2.1设备部负责生产用特种设备和流量计类监视和测量装置的检定和校准工作; 2.2 品质管理部负责实验用检测和其他计量设备的检定和校准工作; 2.3各车间负责对生产用监视和测量装置的日常检查工作。 3、在用计量器具的巡查
3.1设备部和品质管理部分别编制[监视和测量装置清单]并建立管理档案;
3.2压力表的日常巡查,由各车间进行,如发现有异常,立即通知设备部,发现压力表损坏,及时进行维修或更换。 3.3温度表的巡查
3.3.1各车间每天对关键温控仪表(主要指糖化系统以及灌装车间杀菌机)进行一次巡查,如遇特殊情况(如未生产、空锅、锅内液位不够、煮沸锅在煮沸)则不查,巡查时填写记录。 3.3.2在巡查过程中发现问题及时与设备部联系,督促尽快处理,并做好相关记录,同时对以上关键仪表在失准期间检测数据的有效性进行评定。 4、在用监视和测量装置的抽检
4.1设备部每周对全公司监视和测量装置进行巡查,对巡查不合格的计量器具做出汇总,报相关责任部门整改。
4.2品质管理部负责对公司实验用监视和测量装置每周巡查; 4.3抽检工作由相应指定的检定人员实施,并做好检查记录。
4.4凡抽检不合格的监视和测量装置,应立即停用,并由相应管理部门联系维修、校准或检定工作,合格后方可使用。 5、校准和检定工作
5.1品质管理部负责实验用检测和其他计量设备校准和检定工作,设备部负责生产用特种设备和流量计类装置校准和检定工作,包括监视和测量装置配备和在规定有效期内完成检定和校准等,指导生产部门做好使用管理工作。
5.2凡公司自校的监视和测量装置,由相关管理部门负责编制校准规程,定期校准并填写校准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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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
5.3品质管理部和设备部负责监督落实巡查、抽检在用监视和测量装置的整改情况,保证记录准确真实。
5.4品质管理部和设备部负责对监视和测量装置的准确度、计量数据的有效性及测量活动中所引起的计量纠纷提出处理建议。
6监视和测量装置检定周期见检定证书有效期要求。 7记录
[监视和测量装置清单] [巡查工作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