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年满6周岁的儿童,不分性剐、年龄、民族、种族,应当入学接
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可以推迟到7周岁入学。本案中,陈某的做法违反了《义务教育法》的规定。
13、2007年5月某木材厂招收了农民合同工50名并与毒签订了2
年的劳动合同。在合同履行期间,该木材厂声称生产任务重,要求
50名工人连续加班,周末和节假日都杀让休息,工人要求支付加班
工资,莱材厂却以按日工资制为由拒绝发节假日加班费,2008年7月,木材厂提前与50名工人解除合同,并未支付经济补偿金。工人
对此表示不满,推选陈某、张某作为代表,于2008年8月12日到
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并递交了申诉书。该讳裁委员
会在2008卑8月20日作出决定,予以受理,同时指定仲裁员李某
独任审理。经过调解,双方没有达成协议,该仲裁委员会于2008年
佃月26习作出裁决,裁定木材厂应支付拖欠的加班费及经济补偿金。‘
试分析:本案中仲裁委员会的仲裁程序是否存在问题?请分别指出
并说明法律依据。参考答案:1.该仲裁委员会在收到申诉书8日盾
才做出受理决定,违反了法律规定。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规定,该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集体劳动争议申诉书之日
起5日内做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2.本案中,仲裁委员会指
定李某独任审理,没有组成仲裁庭,违反了这一程序法的要求。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劳动争议
案件实行仲裁庭制。仲裁庭由3名仲裁员组成,设首席仲裁员。简
单劳动争议案件可以由一名仲裁员独任仲裁。此案属于集体劳动争议,应当由3名仲裁员组成仲裁庭,进行审理。3.本案中,劳动争
议仲裁委员会用了67日才结束案件的审理,不仅超过了法律规定的45日的期限,也超过了可以延期的最长期限,因此,是不符合法律
规定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寨7
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45日内结束。
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
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15日。
【篇二:劳动保障案例分析题】
案例分析
事实劳动关系如何界定?
所谓事实劳动关系是相对于劳动合同确立劳动关系而言的,即就当
按照法律规定建立劳动关系而没有履行法律手续,在用人单位和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