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高级中学必修科目「英文」课程纲要
選修-語文領域-英文文法課程綱要
普通高級中學選修科目「英文文法」課程綱要
壹、課程目標
普通高級中學選修科目「英文文法」課程欲達成之目標如下:
一、能認識英文的各種詞類。
二、加強學生對英文句構單位認知的能力。
三、提升學生對英文常用句型結構及其溝通功能的瞭解。
四、充實學生應用英文常用句型的能力。
貳、時間分配
第一或第二學年,每學期一至二學分,每週一至二節。
參、教材綱要
一、編纂原則
文法教科書可依照結構難易程度,或依文法上的分類來編寫,內容除簡要說明文法重點外,應提供實用的例子、練習、與整合性的複習單元。
二、編寫方式
(一)、教材內容要項
1.各種詞類的介紹。
2.英文結構單位(如詞素、單字、複合詞、片語、子句、句子等)的介紹。
3.常用句型的介紹,及句型之比較、合併或轉換的說明。
4.符合自然溝通情境的例子。
5.以上文法知識在閱讀、翻譯及寫作等方面的應用。
6.單句、對話、短文及其它可將文法知識運用於自然溝通情境的教材(如角色扮演、語言遊戲等)。
7.多元的練習活動。
8.目錄和索引,以方便教師或學生找到要研習的文法重點。
(二)教材呈現方式
1.句型結構的引介應簡明扼要、有系統,同時應注意句型結構的溝通功能。
2.例子應正確清晰地呈現文法結構,避免出現困難罕用的生詞。
3.練習活動應以實用、有效為原則,可兼採書寫與口語方式進行;練習活動不侷限於單句,可採對話、短文等形式。同時應儘量提供語用情境。
4.避免呈現冷僻艱澀的文法結構,並適當比較口語與書面語在文法上的差異。
三、教學資料
(一)教科書一冊,供學生使用。
(二)教師手冊:配合教科書編寫。
(三)學生練習網站或光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