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招标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招标活动,
维护公司利益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
投标法》等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招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
的原则。
第二章 招标范围
第三条 新建、扩建、更新改造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
施工、监理、调试,以及与其有关的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达
到下列标准的,必须进行招标:
1、新建、扩建工程施工建设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
以上的;
2、更新改造工程项目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以上的;
3、与工程项目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
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以上的;
4、勘察、设计、监理、调试等服务单项合同估算价30万
元以上的;
5、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以上的。
第四条 生产抢检修、设备维修、维护、技术服务合同达
到下列标准的必须进行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