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则范文
國際會計準則第27號正體中文版
益因而成為虧損餘額)之修正。因此,企業無頇重新歸屬該修正內容適用前
之報導期間損益。
(b) 第30及31段有關取得控制後對子公司所有權權益變動之會計處理。因此,企
業對於該等修正內容適用前已發生之變動,無頇適用第30及31段之規定。
(c) 第34至37段有關對子公司喪失控制之規定。該等修正內容適用前若已喪失對
子公司之控制,企業不得重述對前子公司投資之帳面金額。此外,該等修正
內容適用前對子公司已喪失控制,企業不得重新計算任何利益或損失。
45A 2008年5月發布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之改善」,修正第38段之規定。企業應於
2009年1月1日以後開始之年度適用該修正內容,並於首次適用國際財務報導準
則第5號之日起推延適用該修正內容,並得提前適用。企業若提前適用該修正內
容,應揭露此一事實。
45B 2008年5月發布之「投資子公司、聯合控制個體或關聯企業之成本」(修正國際
財務報導準則第 1號及國際會計準則第 27號),刪除第4段中成本法之定義,
並新增第38A段之規定。企業應於2009年1月1日以後開始之年度推延適用該等
修正內容,並得提前適用。企業若提前適用該等修正內容,應揭露此一事實,且
應同時適用國際會計準則第 18號、國際會計準則第 21號及國際會計準則第36
號之相關修正內容。
45C 2008年5月發布之「投資子公司、聯合控制個體或關聯企業之成本」(修正國際
財務報導準則第 1號及國際會計準則第 27號),新增第38B及38C段之規定。
企業應對於2009年1月1日以後開始之年度所發生之改組推延適用該等修正內
容,並得提前適用。此外,過去發生之改組如屬各該段之範圍,企業可選擇追溯
適用第38B及38C段之規定。惟若企業依第38B及38C段之規定對某一改組進行
重編,則該企業應重編其後之所有改組(如屬各該段之範圍)。企業若提前適用
該等修正內容,應揭露此一事實。
45D 2009年11月發布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修正第35、37、38及40段之規定。
企業應於適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時,同時適用該等修正內容。
46 本準則取代國際會計準則第27號「合併及單獨財務報表」(2003年修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