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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會計準則第27號正體中文版
國際會計準則第27號
合併及單獨財務報表 1
2 由一母公司控制之企業集團,其合併財務報表之編製及表達應適用本準則。 本準則不處理企業合併之會計方法及其對合併財務報表之影響,包括企業合併產
生之商譽(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3號「企業合併」)。
3 企業如選擇或依當地法令規定列報單獨財務報表,其對投資子公司、聯合控制個
體及關聯企業之會計處理,亦應適用本準則。 4 本準則用語定義如下:
合併財務報表係指按單一經濟個體方式所表達之集團財務報表。
控制係指主導某一個體之財務及營運政策之權力,以從其活動中獲取利益。
集團係指母公司及其所有子公司。
非控制權益係指子公司之權益中非直接或間接歸屬於母公司之部分。
母公司係指擁有一個或多個子公司之個體。
單獨財務報表係指由母公司、關聯企業之投資者或聯合控制個體之合資控制者所
提出之財務報表,於該報表中對投資之會計處理,係以直接之權益為基礎而非以
被投資者所報導之經營結果及淨資產為基礎。
子公司係指由另一個體(母公司)所控制之個體,包括非公司組織之個體(例如
合夥組織)。
5 母公司或其子公司可能為關聯企業之投資者或聯合控制個體之合資控制者。在此
情況下,依本準則編製及表達之合併財務報表,亦頇遵循國際會計準則第28號「投
資關聯企業」及國際會計準則第31號「合資權益」之規定。
6 對第5段所述之企業而言,單獨財務報表係指第5段所述財務報表以外,另行編
製及表達之財務報表。單獨財務報表無頇附加或隨附於合併財務報表。
7 企業如無子公司、關聯企業或未在聯合控制個體中擁有合資控制者權益,其財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