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 方案
6 质量安全保证措施
6.1质量保证措施
1,定期开展质量统计分析工作,掌握工程质量动态,全面控制各分部分项工程的质量。项目上配备专职质检员、各专业工长对质量实行全过程控制。
2)树立全员质量意识,贯彻“谁管生产,谁管质量﹔谁施工,谁负责质量﹔谁操作,谁保证质量”的原则,实行工程质量岗位责任制,并采用经济手段来辅助工程质量岗位责任制的实施。
3)贯彻以自检为基础的自检、互检、专职检的“三检”制度,并认真填写“三检制”检查记录,对于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施工内容不予验收。隐蔽工程自检合格后报监理检查验收。监理工程师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隐蔽继续施工。要虚心接受业主和工程监理单位、当地技术监督部门、质检部门的监督,认真听取意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确保工程质量的可靠性。
4)严把材质关,做好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出厂合格证的检查和验收制度,要选用准用证产品,特别是直接影响使用功能和观感效果的要进行特殊控制。原材料、半成品、进场必须经过检验或试验,发现不合格的产品及时上报并按程序处理之后报监理检验审查。
5)在施工过程中,接受业主、监理工程师和质监部门的检查和验收,并按要求整改,使业主、监理的一切指令得到全面执行。在施工现场工作中,维护好业主、监理工程师和质监单位的权威性,对可能出现的意见不一致,遵循“先执行业主、监理的指导,后予以磋商统一”的原则,使业主、监理和质监部门能顺利工作。对具备中间验收、交接验收和竣工验收的工程要提供完整的施工资料或竣工资料并及时提交申请报告,对验收中提出的整改意见要要求及时整改。
6)加强工程档案管理。施工记录与施工同步完成,将工程档案管理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