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理生理学复习重点以勾出(2)

2021-04-06 00:47

病理生理学考试必备,内容详细。

(二)疾病发生的条件

1.疾病发生除了致病原因以外,还有某些条件或诱因,它们改变机体的抵抗力和病因

的致病力,它们不决定疾病的特异性,也不总是引起疾病所必须的因素,但它们影响着疾病的发生和病因作用的后果,通常称为条件。

2.一个病因在某一疾病过程中,可以是引起该病的原因,但在另一疾病过程中,则可

能作为条件。

四、发病学总论

(一)疾病发生的一般规律——稳态的失衡与调节、损伤与抗损伤反应、因果交替、局部整体关系

疾病过程中的因果转化原始病因作用引起某种损害,这种损害是原始病因作用于机体

的结果,这个结果又可作为原因,引起新的变化。这样原因和结果交替进行,形成连锁反应,疾病就不断发展起来。

疾病过程中损害与抗损害的反应

1.疾病过程中造成的损害性变化,如组织细胞的变性坏死,物质代谢的紊乱以及器官

功能障碍。

2.抗损害的各种反应,包括机体防御适应性反应和代偿性变化,如代谢的适应,功能

的代偿,组织的再生、修复、肥大等。

(二)疾病发生的基本机制

1.神经机制

有的致病原因能直接侵犯神经系统或通过神经反射引起神经功能紊乱,使神经系统

本身或全身其他器官功能异常,从而导致疾病的发生。

2.体液机制

致病原因引起体液环境量和质的变化,导致内环境的紊乱和疾病的发生。

3.细胞机制

致病原因直接作用于组织细胞,引起其损伤,如机械力、酸、碱、高温、低温、化学

毒素、电离辐射等。

4.分子机制

从分子水平研究疾病的发生机制,近年来发现了多种与疾病有关的基因。

(三)疾病的转归

疾病过程通常的转归有完全恢复健康、不完全恢复健康及死亡三种情况。

1.完全恢复健康

完全恢复健康是指致病因子的作用已停止,被损害的功能、代谢和形态结构得到完全

的修复或代偿,机体的内外平衡恢复常态,临床症状和体征完全消退,劳动力恢复。

2.不完全恢复健康

不完全恢复健康是指致病因子作用和损害性变化得到了控制,主要症状已经消失,但

受损的功能、代谢和形态结构未得到完全恢复。

3.死亡

死亡是生命活动的终止。有生理性死亡和病理性死亡。

①生理性死亡:是衰老的结果,是生命过程发展的自然结局。

②病理性死亡:是疾病过程发展的一个结果,通常见于重要生命器官严重损害,重度

慢性消耗性疾病引起全身衰竭,以及心跳和呼吸骤停引起猝死等。

③死亡是一个具有阶段性的过程,分为濒死期、临床死亡期和生物学死亡期。

濒死期(临终状态):是临床死亡之前的一个阶段,特点是神经、循环、呼吸等系统功

能急剧降低。

临床死亡期:一般临床上以心跳和呼吸停止及各种反射活动消失作为生命停止和临床

死亡的标志。

生物学死亡期:是死亡的最后阶段。全身功能完全停止,出现不可逆的变化,整个机

体已不能复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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