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规定之:有线广播电视网实施细则,机房相关、传输参数。
短路保护措施;
(六)电缆管道与其它建筑物和管道的最小间距,应符合《有线电视分配网络工程安全技术规范》(GY 5078)的有关规定;
(七)暗管设施中所有的放大器箱、分配器箱和过路箱均设置在建筑物内的功能通道,并加装箱门和门锁。分配网络的明装设备箱应具有良好的防雨和防腐功能,箱门和箱锁应牢固可靠。
第三节 维护器材 维护器材
第三十五条 应根据有线接入网的规模、设备配置情况,按一定比例配备备品备件。
第三十六条 应配置故障处理、维护检修、抢修所需的必要工具、各种缆线材料、交通工具、安全保护设施等。应配备易于移动的发电机,保障网络应急供电。
应按照《有线电视广播系统运行维护规程》(GY/T 166)的有关要求,根据当地用户规模与用户分布密度等条件配置一定数量的仪器仪表。
第四章 MMDS系统 系统
第三十七条 MMDS发射机房宜接入两路外电,如只有一路外电,应配置自备电源;
第三十八条 供配电系统应符合以下规定:
(一)低压供配电应符合现行国家、行业标准和规范;
(二)MMDS发射机房播出负荷应采用独立的低压回路供电;播出负荷应采用UPS供电,UPS电池组后备时间应满足设计负荷工作1小时以上。
第三十九条 发射机、合成器等关键设备应有备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