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规定之:有线广播电视网实施细则,机房相关、传输参数。
整理、保管要求和借(领)用手续规定等,并符合《有线电视广播系统运行维护规程》(GY/T 166)的有关要求;
(十)设备、管线巡检制度应包括巡检要求、记录及报表规定等; (十一)资源调配制度应包括资源调度的范围、资源的审批、准备措施、调度后的检查确认等。
第四十七条 应结合播出系统和播出任务,制订和完善各项运行工作流程和设备操作流程。
(一)运行工作流程应包括交接班流程、巡机(线)流程、管道及光缆调配管理流程、频率变更流程、节目变更调度管理流程、故障处理流程、系统运行评估流程、播出事故处理流程、报告流程等;
(二)设备操作流程应包括线路割接操作流程、网管操作流程、前端各类设备操作流程、供配电设备操作流程等;
(三)各项操作应符合相关行业的操作规范,业务调度应按调度单的要求执行;运行工作和设备操作应做好记录并存档;跨单位、跨部门的业务调度、操作指令应有书面通知,相关通话联络应有录音和文档记录。
第二节 维护管理 维护管理
第四十八条 应根据广播影视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光缆阻断率、光纤可用率、故障抢修时限、故障处理及时率等各项维护质量指标。
第四十九条 应参照《有线电视广播系统运行维护规程》(GY/T 166)、《广播电视数字微波传输电路运行维护规程》(GB/T XXX)的相关要求,针对不同系统和设备分类制定周检、月检、季检和年检等周期性的维护计划,并按计划组织实施;前端、分前端电力系统、UPS、电池、空调等附属设备、设施,光、电缆路由巡检均应纳入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