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资料
7.第5。7条。本条文对电源接入系统的送电回路,分三种情况提出了不同的要求:
(1)对220kV及以下的送电线路和已基本建成500kV网架的系统中的500kV线路,原则上执行N一1的原则,即在正常情况下突然失去一回线时,保持正常送电。
(2)在500kV电网建设初期,为了促进500kV电网的发展,只要送电容量不过大,并采用自动单相重合闸作为安全措施。在加强了受端系统的基础上,允许主力电厂在初期先以500 kV单回线路接入系统。
(3)对长距离重负荷的多回500kV接入系统的线路,为了取得较大的经济效益,可以允许利用安全措施在一回线因故障切除时,同时切除相应的送端电源(对水电厂)或快速压送端电源输出功率(对火电厂),以保持其余送电线路的稳定运行。允许这样做的基础同样是加强受端系统。
由此可见,第5.7条的规定是以全面贯彻本《技术导则》的各项原则为基础的合理结果。
第六章 “系统间联络线”的说明
1.第6.1条。系统间联络线是联接两个供需基本平衡的电力系统间的线路,用来交换一定数量的电能或电力,以取得预期的经济效益,这是人所共知的。
具体情况不同,可以取得的效益也不同。
2.第6.2条。系统联网可以带来经济效益,但由于联网,一侧系统的事故,也可以通过联络线而波及另一侧的系统。防止因联网而扩大事故,是在规划、设计联网和在实际运行中特别需要注意研究解决的重大问题。
系统联网要注意考虑的第二个问题是保持联络线负荷稳定性。一般地说,需要在两侧系统的调度系统中,采取自动的联络线偏差控制,才能随时保持每一例系统内部的供需基本平衡,而不致在一例系统的负荷发生波动时,通过联络线向另一例系统自然地吸入或送出过多的电力。
关于联网系统一侧电源或负荷变化时,联络线的潮流变化情况和如何自动控制联络线潮流的问题,简要说明如下:
在下图中,假定系统A经联络线向系统B传送计划的经济功率为SMW,假设全系统的频率响应系数为Bw,系统B的频率响应系数为BB。所谓系统的频率响应系数,是指在一个电力系统内,由于频率变化(一般指频率下降)所引起的负荷变化(包括机组因频率下降而提高了出力和负荷本身因供电频率下降而自动降低所消耗的有功功率等的综合效应)的一种表示方法,其单位是MW/0.1Hz。频率响应系数一般是负值,负值的含义是表示系统频率每下降0.1Hz,系统负荷自动减少若干MW。
假定系统B突然失去了容量为P的电源,则联合系统的
频率将下降P/BwHz。此时系统B因频率效应使负荷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