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宪法实施研究模式评价——以研究假定、论证(逻辑)、论题指(8)
2012-08-28 21:50
支撑中国宪法实施的国家主义或整体主义取向的资源之一是来自秦帝国以来的“反政治的政治”之传统。赵汀阳研究员对“反政治的政治”的发生、核心内涵及其后果做出了透彻分析。由于秦以武力征服了“天下”,从而结束了周时代的天下合作体系,这样帝国政治便发生了内向性转向。[36] 中华帝国放弃了天下体系,也就放弃了世界政治,因此,这种新政治的思维重心不在世界,而在国内,即“安内”。以“安内”为主导的政治思路就将政治聚焦在社会管理层面,而社会管理若达到平静与归顺,就必须专政,即对权力集中的依赖。可单凭至高无上的皇权并不能形成有效的专政,这就需要创造一种只属于并且服从于皇权的治理机制,由此,中华帝国的官僚体制与官僚政治便应运而生。官僚政治是一种独特的政治,其本质是反政治,因此它是对政治的终结,它把政治变成了统治。于是,退化了的政治变成了一种似乎是自动的习惯运动,政治问题被屏蔽了,人们似乎不再思考政治问题,而只需要完成行政工作。政治变成统治的政治意义就在于回避了政治原则性问题,特别是政治合法性、政治责任以及政治理想等等问题。当政治被假定为无问题时,就剩下统治的稳定性和效率等等“技术性”问题了,于是对于帝国的统治来说,唯一的问题就是如何维持统治。这就是反政治,即以统治的问题去替代政治的问题从而否定政治。[37] “反政治的统治”虽然将政治合法性等问题遮蔽起来,但并不意味着不再需要考虑政治合法性等问题,于是帝国就进行了政治合法性的自我生产,即将某种价值观变成意识形态。意识形态就是把某种价值观定义为唯一正当的规范观念,把一家之见提高到天理的位置上,就象自然规律一样不容置疑。虽然意识形态是政治变成统治的一个关键保证,但其直接否认了政治合法性问题,于是,统治的合法性变成了统治意识形态的自我辩护。一种统治以其自身的意识形态去证明自己是正当的,即自己说自己是正当的,这是不合法的证明。[38] 政治变成统治,意味着以皇权为代表的大共同体居于了优先与优越的位置,即“大共同体本位”,与此相适应,为了维护“大共同体本位”,帝国必然采取反宗法、抑族权、消解小共同体,使专制皇权能直接延伸到臣民个人而不致受自治团体之阻隔。大共同体的膨胀与小共同体的解体,导致了传统社会存在着大量的“自由”,但这种自由丝毫不具有现代性意义。[39] 帝国意识形态的自我生产也在观念上阻止了臣民个人对于自我利益的主张与追求,所可能提出的主张也只有在臣服“大共同体”之秩序与利益的条件之下,才会获得意识形态的支持。可见,“反政治的政治”传统必会坚持整体高于个人、以皇权为代表的“大私”优越于臣民的“小私”与个人的主张服从于“集体”的主张。
赵汀阳研究员认为,直到民国的国民革命和中国共产党的革命,才恢复了政治意义,政治合法性问题才又突出起来。[40] 之所以发生了这种转折,是因为自晚清民族危机以来的中国社会转型过程中,西方的民主、自由、人权与宪政等价值观念大量进入中国的知识界与政治界,知识界以此来启蒙与救亡,而政治界则以此为权力提供合法性支持,但在使用这些概念的过程中,一个共同特点是从西方的个人主义向中国式的国家主义、集体主义的转换,致使这些概念与中国社会传统相纠合,与民族图存与自强相呼应,形成了以现代话语重新包裹了国家主义与集体主义的“老传统”。以新面目出现的“老传统”成为了支持中国宪法实施具有国家主义与整体主义取向的又一传统资源。
中国知识界较早介绍西方权利观念的梁启超先生就是在国家主义层面诠释“权利”一词的。在其1898年的一篇文章——“中国软弱的根源在于意欲阻止权力滥用的种种限制”中论证到,与中国不同,西方国家强大的原因在于其公民享有权利,这种权利没有被界定为是针对社会的权利主张,而是在社会范围内“妥当行事并享有一个人理应享有的福利”的权力。这种对权利的解释将西方个人权利与社会乃至国家的权力可能存在冲突的认识转换为个人利益与集体、国家利益的同构以及个人利益对集体、国家利益的依赖。梁任公解说到:个人不能独自生存于世界。由此产生了社会,个人与其同胞协作而设法存活于世。......善于谋求个人利益的人会首先关注他的集体的利益,然后他自己的利益才会随集体利益而有所促进。[41]
中国宪法实施研究模式评价——以研究假定、论证(逻辑)、论题指(8).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
下载失败或者文档不完整,请联系客服人员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