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业协会 账户管理业务征求意见稿
账户管理业务规则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法律依据】为规范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公司等机构依法从事投资顾问开展账户管理业务,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有关自律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业务界定】本规则所称账户管理业务,是指取得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并符合本规则条件的机构(以下简称持牌机构)接受客户委托,就证券、基金、期货及相关金融产品的投资或交易做出价值分析或投资判断,代理客户执行账户投资或交易管理。法律法规另有禁止性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 【基本原则】持牌机构及其人员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勤勉、尽责、审慎地为客户提供账户管理服务,保证客户利益优先,保障客户账户安全,实现客户利益最大化。
第四条 【制度建设】持牌机构开展账户管理业务,应当建立健全业务管理制度,加强合规管理和风险控制,防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