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审核后报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2日内办理变更手续,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办理变更后15日内,将变更情况报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一)工商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二)技术经济负责人发生变更的;(三)注册人员及其他专职人员发生变更的;(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需要变更资格证书的情形。其中甲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企业名称变更和资格证书编号变更的,按《关于建设部批准的建设工程企业办理资质证书变更和增补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市函[2005]375号)规定,由省建设厅审核后报建设部办理。
第二十三条 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申请资格证书变更的,应当提交以下材料:(一)资格证书变更申请;(二)《辽宁省建设厅企业资质证书有关内容变更申请表》(可在辽宁省建设厅网站http://www.77cn.com.cn下载,下同);(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四)工商部门出具的企业变更核准通知书;(五)原资格证书正、副本;(六)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关于变更事项的决议或文件;(七)与资格变更事项有关的证明材料。其中甲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企业名称变更和资格证书编号变更的,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应提交《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变更审核表》(建市函[2005]375号)。
第二十四条 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申请工商注册地跨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