硕士论文--中国财政分权与地方政府支出行为研究硕士论文(9)

2021-01-20 23:07

硕士论文

由于中央政府等分Y的限制条件,决定了它会破坏社会福利最大化的一阶条件,

即(1)。但是如果让地方自治政府来提供Y,就不会有这个约束条件,因为地方政府会自行决定多少Y是合适的,这就可以达到帕累托最优。

从上述理由与证明可以看出,奥茨是从中央政府等量分配公共物品的假定出发来论证地方政府的分权体制的,他认为地方政府与中央政府在提供公共物品上存在着效率差异,中央政府由于要等分每一人口子集的物品所遇到的有约束力的限制条件,使其在配置资源的功能上不如地方政府。并提出了财政分权定理:对于某一种公共物品来说——关于这种公共品的消费被定义为是遍及全部地域的所有人口的子集的,并且,关于该物品的每一个产出量的提供成本无论是对中央政府还是对地方政府来说都是相同的——那么,让地方政府将一个帕累托有效的产出量提供给它们各自的选民,则总是要比由中央政府向全体选民提供任何特定的并且一致的产出量有效率得多。据此,可以引申出的结论是:中央政府只应提供具有广泛的偏好相同的公共产品。

在奥茨看来,地方政府根据各自管辖区内的居民消费偏好去提供公共物品,联邦中央政府无权对地方政府的公共收支的规模、水平、类型进行控制,这正是财政联邦主义的核心。从经济学的角度考虑,宪政安排的最终结果和目的是确保一个民主的公共决策过程,即凡涉及到公共物品提供水平上的决策,一定要反映出辖区内居民的利益。由此不难推出,由一组分散化的地方政府来提供公共物品,最大和最明显的优势在于:首先,地方政府可以对居民变动不拘的偏好有敏感的把握,需求偏好得到满足是居民福利水平的重要因素,满足消费者偏好的资源配置方式可以提高经济效率和福利收益,因此,公共物品供给上的财政联邦主义的方式可以让居民获得需求偏好满足的福利性收益。其次,在地方政府的体系中,存在着地方政府在公共物品上的竞争,可以促使地方政府采用最有效的生产技术。第三,分散化提供公共物品使得产出水平本身更加有效,因为支出决策与真实资源成本密切相关,可以推动对公共项目成本的明确界定。

然而,奥茨的分权定理实际上并没有在最优政策环境中解决论证地方政府存在的问题,而只是在一种次优的理论框架中,为地方政府的合理性作出说明,因为此定理的证明是建立在中央政府对每个人口子集等分地提供公共物品这一假定之上的,而中央政府等量提供公共物品事实上不可行。


硕士论文--中国财政分权与地方政府支出行为研究硕士论文(9).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 下载失败或者文档不完整,请联系客服人员解决!

下一篇:2018-2019长治市小学毕业数学总复习小升初模拟训练试卷28-29(共2

相关阅读
本类排行
× 注册会员免费下载(下载后可以自由复制和排版)

马上注册会员

注:下载文档有可能“只有目录或者内容不全”等情况,请下载之前注意辨别,如果您已付费且无法下载或内容有问题,请联系我们协助你处理。
微信: Q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