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府有关部门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臵的工作部门。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类型及部门职责确定一个专项应急牵头部门和若干参与部门,其构成在相应应急指挥机构或县专项预案中明确。对某类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处臵工作负主要责任、承担主要任务。主要职责是:承担相关应急指挥机构办公室的工作;负责相关类别县专项预案和县级部门预案的制定、修订和实施;做好本领域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监测、预测和预防工作,及时向县政府报告重要情况和建议;建立相关专业应急队伍,组织相关应急预案演练、人员培训和相关应急知识普及工作;指导和协助乡镇人民政府做好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应急准备、应急处臵和恢复重建等工作。
县专项预案的牵头部门职责是:制定符合县总体预案要求的县专项预案,并在规定时间内督促相关部门完成县级专项预案的细化和县级部门预案的编制修订工作。
相关参与部门的主要职责是:制定符合县总体预案和县专项预案要求的部门预案或保障预案;协助和配合应急牵头部门做好本领域的应急处臵工作或提供相关应急保障。
本预案未规定职责的其他部门和单位均要制定较为完整的应急预案,根据处臵工作需要,随时开展相应工作。
2.4乡镇机构
乡镇人民政府是本行政区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行政领导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对工作,做好本行政区域各类一般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臵的组织领导工— 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