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各乡镇人民政府可参照本预案,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成立相应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机构。
2.5 专家组
县应急委和各专项应急指挥机构及有关部门可根据实际需要,聘请有关专家、学者组成专家组,并建立专家数据库。平时组织专家为全县应急工作提供决策咨询和工作建议,必要时请专家参与现场应急处臵工作并提供具体技术方案指导。
3 预测、预警
3.1 监测与预测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和县级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范围加强对突发公共事件的监测工作。建立健全监测网络,明确监测项目,制定监测计划,广泛收集本行政区、本系统各种可能引发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建立风险分析与分级等制度,核实、分析、评估可能引发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县应急指挥中心与各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较大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汇总、处理工作;必要时,组织专家、相关部门进行会商,科学分析、综合评价监测数据,对发生的事件趋势进行预测。
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臵的原则,认定发生突发公共事件可能性很大的,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部门必须在1小时内向县应急指挥中心报告。县应急指挥中心接到报告后,立刻向县应急委报告,经分管领导批准后,按预警处臵程序启动预警预案。认为必要时向市政府报告。
县应急指挥中心建立与市内其他地区信息联络制度,及时掌 — 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