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确保通讯、交通、供水、供电、供气等公共设施正常; E、调集所需物资和设备;
F、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措施。
(3)预警的解除。县政府确定的预警级别信息险情完全解除后,由确定预警级别的政府通过报纸、电视、电台和网络等公共传媒发布解除警报信息。县应急委及相关专项应急指挥部做好解除预警工作。
(4)预测预警支持系统。县应急委逐步建立突发公共事件信息管理平台、日常监测信息数据库和通信网络,适应突发公共事件信息采集、汇总、分析、报告等工作的需要。充分利用收集的信息资料,建立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定期分析通报制度。常规监测时每月不少于一次信息分析与通报;有异常、有苗头、有趋势的需每日进行信息分析和通报;紧急情况下,按县应急指挥中心限定的时间上报信息。构建县应急委与各乡镇人民政府以及各级专项应急工作机构之间的信息传递网络,实现信息共享。
各级专项应急指挥部负责建立和完善本专项应急工作所涉部门和单位之间的信息网络。建立定期信息分析通报制度和信息报送制度。装备必要的设备、设施,并配备专、兼职人员,保证突发公共事件监测信息网络的畅通和及时报送。
4 应急处置
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完善应急处臵各项制度,建立健全应急处臵快速反应机制,提高应急处臵能力。较大以上或跨乡镇一般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流程见附件10.2。 — 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