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县应急委组成与职责
县应急委是我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的决策、指挥机构,对我县行政区域内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臵实行统一领导和协调指挥。县应急委主任由县长担任,常务副主任由县政府常务副县长担任,副主任由有关县领导、县人武部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成员由县级相关部门、单位和消防支队、武警支队的主要负责人担任。
主任或受委托的副主任召集县应急委工作会议,负责全县较大以上或跨乡镇一般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指挥、协调和决策,下达应急处臵工作指令;副主任除协助主任开展工作外,重点牵头处臵分管系统或地区的突发公共事件;其他成员参与应急指挥、协调和决策工作。
(2)县应急委办公室机构与职责
县应急委办公室设在县政府办公室,加挂“县应急指挥中心”牌子(以下简称县应急指挥中心),是我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臵工作的日常工作机构,在县应急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县应急指挥中心主任由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兼任,常务副主任由县应急办主任兼任。必要时,可视突发公共事件情况,由县委、县政府领导指定相关办公室副主任担任县应急指挥中心副主任。
县应急委办公室(县应急指挥中心)职责:履行值守应急、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职能,负责接受和办理向县政府报送的紧急事项,发挥运转枢纽作用;负责传达县应急委向各专项应急指挥部、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下达的指示、指令;督促落实— 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