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当对人体安全、无害;(十一)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第三十一条:县级以上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审核申请人提交的本法第二十七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要求的相关资料,必要时对申请人的生产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核查;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决定准予许可;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决定不予许可并书面说明理由。
《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第四条:餐饮服务许可按照餐饮服务提供者的业态和规模实施分类管理。餐饮服务分类许可的审查规范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既《餐饮服务许可审查规范》、《餐饮服务许可现场核查表》)。第九条:申请人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餐饮服务许可申请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具有与制作供应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二)具有与制作供应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经营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洗手、采光、照明、通风、冷冻冷藏、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三)具有经食品安全培训、符合相关条件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以及与本单位实际相适应的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四)具有合理的布局和加工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五)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条件和食品安全培训的有关要求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第十三条:1、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受理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后,应当审核申请人按照本办法第十条规定提交的相关资料,并对申请人的餐饮服务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核查。2、上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受理的餐饮服务许可申请,可以委托下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进行现场核查。
《餐饮服务许可审查规范》第八条:餐饮服务许可审查包括对申请材料的书面审查和对经营现场核查。现场检查时,核查人员不少于2人。检查人员应当填写《餐饮服务许可现场核查表》,
12 制作现场核查记录,经申请人核对无误后,核查人员和申请人在核查表和记录上签名或者盖章。
申请人拒绝签名或者盖章的,核查人员应当注明拒签情况。
七、 餐饮服务许可延期通知书
(一)示例
餐饮服务许可延期通知书
(2010)第003号
亿帮英臣餐饮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由于 本许可机关所在工作区域电路维修 ,根据《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二条第 一 款规定,本机关将延长 10 日审批期限,于2010年 7月10日前对你(单位)提出的餐饮服务许可申请做出是否准予行政许可决定。
特此通知。
签收:英达 (公章)
2010年6月30日 2010年6月30日
备注:本通知书一式两联,第一联留存卷宗备查,第二联交申请人。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
(二)制作注意事项和具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