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车辆专用标志牌,充分发挥市场中介机构的作用,规范社会闲散车辆,督导其实行公司化经营、集约化管理。大连市汽车租赁市场建立会员及车辆和从业人员档案,为会员提供诸多服务:一是为社会租车人提供车辆和驾驶人员资质认证服务,为承租人租到合法车辆提供帮助。二是监督会员依法与车辆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并定期检查会员单位履行合同情况,监督会员依法规范经营。三是建立依托于互联网络的信息平台,适时发布车辆及承租需求信息,促进承租双方有效对接。四是协助管理部门调查处理投诉事件,协调处理租赁纠纷,维护承租双方合法权益。通过大连市汽车租赁市场这一载体,促使我市社会闲散车辆实现规模化、集约化、信息化、网络化运营,有效规范了我市汽车租赁市场秩序。
(四)加强汽车租赁行业诚信建设。汽车租赁企业服务质量直接关系到我市对外服务质量,为此,我们注重租赁行业诚信建设,提高租赁行业优质服务水平。制定租赁企业信誉考核标准,严格合同管理,要求经营者与承租人参照大连市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和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联合制发的《大连市汽车租赁格式合同示范文本》依法签订租赁合同;严格税费管理,要求经营者按照国家价格管理有关规定,实行明码标价,使用税务部门统一印制的专用票据,按照规定缴纳各项税费;严格服务管理,要求租赁经营者按照承租人要求时间、地点准时出车,不得擅自改变服务内容;严格从业人员管理,将随车代驾人员纳入从业人员管理,要求从业人员持证上岗;严格车辆技术和安全管理,要求经营者建立健全车辆维护和维修管理制度,禁止未经检测和检测不合格车辆参与租赁经营,确保经营者向承租人提供的车辆技术性能良好、符合安全行驶条件。行业诚信经营建设,有效规范了汽车租赁企业经营行为,提升服务质量。
(五)建立防范和打击骗租行为多部门联合工作机制。租赁车辆经常被骗租以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