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带司机汽车租赁对驾驶员的要求。为保障带司机租赁车辆和承租方人员的安全,对驾驶员要有严格的要求,应经培训考核后上岗。
上述各项带司机的租赁车辆,租赁经营者和承租人不得利用租赁车辆从事客运和出租车经营活动。
带司机汽车租赁关系到行业的发展,汽车租赁企业的生存。国家已明确汽车租赁业归口交通运输部门管理,我们希望尽快把这个问题提到议事日程上来,根据我国的国情,研究制定带司机汽车租赁的管理政策,以保障汽车租赁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国汽车租赁业的快速、健康发展。
依靠科技手段提升汽车租赁行业管理服务能力
首汽租赁网络发展总监 何小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