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4月上市公司违规案例解析(14)

2021-02-21 13:10

4、零七股份虚假陈述遭罚 恐难逃索赔

违规事项:

零七股份2012年中报和年报在披露《钛矿产品总包销合同》进展时,隐瞒了一些重要矿产项目基本停产或无法投产的事实;同时零七股份还未按规定披露收回预付款事项,涉及金额占公司上一年末总资产13.8%。

基于上述调查事实,深圳证监局对相关责任人开出了罚单:零七股份予以警告,并处以40万元罚款;对董事长练卫飞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对董事刘滔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罚款。

与此同时,零七股份因虚假陈述后续可能会面临投资者索赔。

分析:

近两年,因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不实导致投资者投资股票失败,投资者进行维权并成功的案例也多起来,中小投资者越来越清楚自己作为股东的权利,维权意识加强。上市公司的违规成本越来越高。此案例中,上海华荣律师事务所律师许峰指出:“零七股份收到的罚单属于典型的虚假陈述罚单,由于公司的虚假陈述,误导了投资者对公司价值的判断,因此而受到损失的投资者均可以向零七股份提出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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