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明,当事人齐强和黄松浪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神州泰岳预约于2014年3月18日披露2013年年报。公司董事齐强因个人财务需要计划减持部分公司股票,在2月17日减持股份前,齐强与公司董事会秘书黄松浪进行报备及确认,但黄松浪忽视了2月份仅有28天的客观情况,明确告知齐强可以减持股份。当日,齐强以每股30.74元的均价减持500万股,减持金额15,370万元,齐强的减持行为构成了敏感期买卖公司股票。黄松浪没有认真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未能核查发现上述股份减持存在的不当情形并及时通知齐强,对齐强减持股份的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
尽管齐强减持股份前已经向董事会秘书进行了报备及确认,事后积极采取弥补措施,自愿向公司缴纳153.70万元罚款,但齐强的上述行为仍然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2年修订)》第1.4条、第3.1.11条,以及《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7.13条的规定。黄松浪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2年修订)》第1.4条、第3.2.2条,以及《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7.17条的规定。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依据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2年修订)》第16.3条、第16.4条的规定,经本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本所决定对齐强、黄松浪分别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对于齐强、黄松浪的上述违规行为和本所给予的上述处分,本所将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并向社会公布。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14年4月29日
8、关于对西安通源石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通报批评的决定 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