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运行维护规程
5. 待处理事项。
第三节 维护作业计划制度
第40条 各级移动网络运行维护部门应根据本分册规定的网络设备维护测试项目和周期,结合具体情况,制定年度、月度作业计划。年度、月度作业计划内容及执行周期均需经过本部门负责人的审批。
第41条 各级移动网络运行维护人员应根据规程、指标、操作手册和设备说明书的规定,严格按照维护周期执行各项维护作业,维护作业计划所列项目和周期未经批准不得更改。
第42条 运行维护人员在完成作业计划后,应记录完成情况和预检前后的数据,检修记录应记入设备检修管理档案并由专人妥善保管。上级主管部门应定期检查作业计划的执行情况,并进行汇总,留档保存。
第43条 维护作业和值班记录要求:
1. 维护记录和值班日志必须真实、准确、齐全。
2. 维护人员应按规范填写维护记录和值班日志,包括事件、时间、地点、现象、数据、处理经过、责任人、处理人等。维护记录和值班日志应详细记录网络、设备的运行状态以及维护工作过程,反映维护工作的全面情况。
3. 维护记录和值班日志的记录必须描述清楚,严禁漏记、错记、隐瞒不记和事后涂改。
4. 维护管理部门应定期对维护记录和值班日志进行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组织改进。
第四节 技术档案和原始记录资料管理制度
第44条 各级移动网络运行维护部门应结合具体情况建立健全必要的技术档案资料和原始记录资料:
1.技术档案资料包括:
1) 设备及仪器仪表、工器具维护使用手册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