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运行维护规程
3. 技术主管:解决无线和交换系统问题,负责领导技术支持中心,进行网络分析、协助进行网络调度。
4. 交换专业原则上应设置运行维护管理岗、网络调度岗、局数据管理岗、网络分析及考核岗、网络优化岗、交换运行维护岗等相关岗位。
5. 分组专业原则上应设置运行维护管理岗、网络调度岗、局数据管理岗、网络分析及考核岗、网络优化岗、分组运行维护岗等相关岗位。
6. 无线专业原则上应设置运行维护管理岗、频率资源和数据管理、网络分析及考核
岗、网络优化岗、无线运行维护岗等相关岗位。
7. 网管及支撑系统专业原则上应设置运行维护管理岗、网管数据管理岗、统计分析及考核岗、网管建设管理岗等相关岗位。
第21条 各地市级分公司运行维护部门应设立交换设备(包括TDM交换设备、软交换设备、智能网设备)、分组设备、无线设备、基站配套设备及网管与运维支撑系统的维护岗位及运行维护管理、局数据维护、网络分析、值班监控人员等管理和生产岗位。各省独立TMSC、STP、SCP、GPRS分组网设备应该有专人维护,应在相关专业运行维护人员配置原则的基础上合理增加维护人员。一级网设备和二级网络设备均由设备所在地的省会或地市分公司负责设备的值守和维护。
1. 交换专业原则上应设置网络优化岗、交换设备运行维护岗、监控岗等相关岗位。
2. 分组专业原则上应设置网络优化岗、分组设备运行维护岗、监控岗等相关岗位。
3. 无线专业岗位人员应设置网络优化岗、无线设备运行维护岗(包括基站、BSC、
RNC、室内分布系统、天馈系统等的运行维护及基站巡检)、监控岗等相关岗位。
4. 网管及支撑系统专业原则上应设置网管及支撑系统运行维护岗(包含综合网管及终端、运维支撑系统、设备厂家网管及操作终端、各类远程监控系统及DCN网络等)、监控岗(机房值班人员)等相关岗位。
5. 机房必须作到无人职守,设立网管中心或集中操作维护中心,按集中维护配备值班人员。在网管中心或集中操作维护中心按专业分别配置值班监控人员进行7X24小时值班。网络规模较小的地市公司,无线设备机房值班可与交换设备机房值班合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