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运行维护规程
14)设备维护质量检查记录;
15)网络设备授权/权限复核记录;
16)网络设备帐号、权限申请/变更记录;
17)网络设备帐号密码更新确认记录;
18)网络设备远程接入登记记录;
19)测试记录;
20)配线资料、电路资料。
第45条 技术档案资料的管理。
1. 技术档案资料应专人保管,专柜集中存放,并定期整理,保持资料完整,防止失散造成失密、泄密。
2. 技术档案资料不得任意抽取涂改。设备更改后相关资料要做相应的更改,实现资料与实物相符。设备调动时,图纸说明资料等应随机转移,原单位不得保留。
3. 各类技术档案资料随设备保存,设备退网或报废时方可销毁。
第46条 原始记录资料的管理。
1. 各类报表、质量分析表应按年分月整理保存,保管期限三年。
2. 定期的测试记录、系统告警记录、值班记录等各项原始记录保存期一年。
3. 重大故障记录应长期保存。
第五节 备品备件、仪器仪表及工器具管理制度
第47条 各级移动网络运行维护部门应按照“集中采购、集中管理、分级存放”的原则开展对备品备件、仪器仪表及工器具的管理工作。各省级分公司应对备品备件、仪器仪表统一管理,实行出入库管理制度,定期检查清理,做到账物相符。
第48条 备品备件、仪器仪表及工器具的借用与归还应办理相应手续,并应对性能做必要的交接检查。
第49条 仪器仪表应按期在计量部门进行计量检验,并建立登记簿记录故障及维修情况,未经计量检验合格的仪器仪表,原则上不允许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