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运行维护规程
2)实施软硬件版本变更或软件补丁后的测试按照软硬件版本和补丁的功能以及设备厂家的要求进行。
3)硬件版本升级按照设备割接的要求进行。
4)各省级分公司应严格审核测试方案,认真执行测试项目,记录测试结果并审核确
认。
5)如果升级或补丁实施失败,需要倒回,应再次按要求进行测试,确保业务畅通。
6)测试结果须按照软硬件升级及补丁实施管理制度的要求进行上报。
3. 设备割接、网络调整后测试的要求
1)设备割接、网络调整后的测试根据割接方案、网络调整方案规定的测试要求进行。
2)测试应在设备割接、网络调整后立即进行,并在最短的时间内完成,以确保及时验证设备割接、网络调整的效果,并发现潜在的问题。
3)测试结束后应按要求上报测试结果。
第64条 测试终端主要包括测试手机(包括国际漫游测试手机)及其他用于移动通信网运行维护工作的测试终端,测试卡主要包括本网省际漫游测试卡、本网省内测试卡、国际漫游业务测试卡以及其他网间互联电信运营商的网间测试卡。
第八节 数据备份制度
第65条 数据备份制度
1. 数据备份工作包括系统数据备份、网管系统数据库备份、用户数据备份和计费数据备份,数据备份工作是确保移动通信网安全可靠运行,防范故障的必要措施。
2. 数据备份对象包括所有无线设备、核心网设备、网管及运维支撑系统。
3. 数据备份必须保存在离线的存储介质,如光盘、磁带、硬盘等,禁止保存在运行设备的硬盘上。
4. 系统数据和用户数据备份的工作要求参见维护作业计划。
5. 计费数据的备份方式和要求由运行维护部门与计费部门协商解决,如采用设备本地保存,要求本地备份期不小于三个月。如不采用本地保存方式,保存期由计费部门决定。
6. 数据备份工作必须严格按照流程执行,系统数据备份尽量在现场执行,计费数据备份应实行一人操作一人检查制,避免操作失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