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运行维护规程
无线专业维护,A接口以上设备由软移动交换专业维护。
3. 智能网专业与移动交换专业的界面划分以移动智能网和移动TDM交换专业设备之间中继电路或信令链路为界,智能网专业维护到配线架的智能网端子。
4. 无线专业和移动分组专业的界面划分以Gb接口划分,Gb接口内侧由移动分组专业维护,Gb接口外测由无线专业维护。设备结构特殊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界面划分。
5. 移动网管与运维支撑系统专业与移动专业内部其它专业的界面划分以各专业设备或平台的网管数据采集端口为分界点,数据采集端口由相关专业负责维护,端口以外包含网管设备和线路等系统由移动网管与运维支撑系统专业负责。
第16条 增值业务平台与移动通信网络之间的运行维护责任界面划分以移动通信网络接入设备的端口为界,移动通信网络设备及其接入设备归移动通信网络各专业维护,增值业务平台及增值业务平台至接入设备线缆归增值业务平台维护部门维护。
第17条 租用其它运营商的网络资源或向其它运营商出租网络资源时,应遵照与其签署的租用或出租协议划分维护责任,并应符合国家通信主管部门的规定。
第四节 各级移动网络运行维护机构岗位及人员配置
第18条 移动网络运行维护岗位及人员配置依据值维分开的原则,即设备的值班人员和移动专业运行维护人员在各级运行维护机构中必须分别配置,改善运行维护人员配置结构,加强全网运行维护队伍的力量。
第19条 各级移动网络运行维护岗位分为管理岗位和生产岗位,以下所有岗位的编制均以各级移动网络运行维护部门不采用设备代维方式为前提。
第20条 各省级分公司运行维护部门应设置交换设备(包括TDM交换设备、软交换设备、智能网设备)、分组设备、无线设备、基站配套设备、网管与运维支撑系统维护岗位以及运行维护管理、网络分析等岗位。具体岗位如下:
1. 部门主管运维的经理或副经理。
2. 运行维护主管:各省可根据需要设置,负责协助经理或副经理完成对全省交换、无线设备和公共设备的运行维护和管理工作,以及网络调度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