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尔萨斯和马寅初人口思想
人口与发展 2010年 第3期
了美国华裔学者李中清和王丰合著的《人类的四分
(下简称《人之一:马尔萨斯的神话与中国的现实》
)。这本书主要是通过对中国历史类的四分之一》
人口的考察来检验马尔萨斯对中国人口增长抑制机
制的观点。他们认为,中国历史上的家庭生育存在着强大的婚姻内部的抑制,表现在生育间隔时间长、生育结束早以及已婚总和生育率低等特征上,对马
①马尔萨斯认为,人口增尔萨斯观点提出了修正。
长必然受到经常而巨大的抑制的根本原因是自然法
则,但人类和社会制度也负有巨大的责任。马的主张是道德抑制,他的定义是:“就是出于谨慎考虑,在一定时间或者长久地不结婚,并在独身期间性行
(马尔萨斯,1992年中文版:为严格遵守道德规范”
179)。并认为“这是使人口同生活资料保持相适应并且完全符合道德和幸福要求的唯一办法。”人口原理所承认的自然法则引起的罪恶可以通过道德抑制加以避免,这就是马尔萨斯思想中的道德关怀。
现代节育是从道德抑制中引申出来的。斯理论的核心是“两个抑制”,姻作为人口的调节器,人口的调节器。多种形式,、不可能的,或者对马尔萨斯来说是不道德的。马尔萨斯的预防性抑制主要是指推迟结婚。人口史学家一般认为,马尔萨斯是现代节育思潮的始作俑者。在《人口原理》中,我们发现了人口控制思想———具体说是节育———的宝贵萌芽。在这个意义上,说马尔萨斯是现代节育思潮的始作俑者并不为过。由于食物的增加不能与人口更加迅速的增加相适应,“所以对人口的增加必须实行某种控制”,如何控制呢?马尔萨斯的意见是建立婚姻制度———即每个男人要承担抚养自己子女的某种义务的制度。抚养的责任感赋予了抚养者以“最自然、最明显的控制”。因为“可以预料,人们如果无法获得用以供养后代的生活资料,就不会生儿育女”(马尔萨斯,1992年中文版:77)。马尔萨斯极力主张结婚成家者要切实承担起为人父母、抚育好后代的义务和责任。马尔萨斯认为:“如有必要,社会可以强迫一切男子担负起抚养子女的责任。”
马尔萨斯实际上已经点出了人的社会性和生育的外部效应:“一个不能养家糊口而结婚的劳动者, 96
(马尔在某些方面可说是他所有劳动伙伴的敌人”
萨斯,1992年中文版:34)。这是否暗示着看似家庭
内部事务的婚育行为其实有着强烈的外部社会性呢?马尔萨斯看到了生育过程中“生育理性”的重要性和“社会干预”的必要性。他的思想与现代节育运动的确有不可分割的联系。在看似与社会无关的婚育行为中,其实连带着每一个社会成员一份沉甸甸的社会责任。
马尔萨斯看到了人口增长的推力效应。“如果不是人口增殖能力大于生活资料的增长力,这个世界就不会有人居住了。”因为人口增长的压力不断刺激人类去耕种土地。相反地,如果没有人口增长压力产生的刺激作用,人类的进化就会受阻,正如马尔萨斯所说的:“假如人口和食物按相同的比率增长,。……,这一法则是一种强大的,,使土地”(马尔萨斯,1992年中文版:140)。所以,马尔萨斯将人口增长快于生活资料增
长这一自然法则所产生的善超过了恶,因为“要使人不懈努力,似乎只有在得到了很强的刺激时才
(马尔萨斯,1992年中文版:139)。总之,在马尔行”
萨斯的思想中,人口增长压力所带来的影响是利弊互见的,现实性抑制所导致的人口减少是自然法则所带来的局部的恶,更多的结果却是善,正如马尔萨斯所表达的:“这一法则在产生上述明显符合上帝意图的结果时,不可能不带来局部的恶”(马尔萨斯,1992年中文版:140)。挑战与机遇并存,马尔萨斯的人口思想也包含了辨证的观点:“从各方面来看,人口法则所带来的那些公认的困难,很可能会促进而不是阻碍达到上帝(指自然法则———引者注)的一般目的。这些困难会刺激人们作出普遍的努力,有助于造成无限多样的处境和印象,而这从整体
(马尔萨斯,1992年中上说是有利于精神的发展的”
文版:141)。精神的发展大抵是指人类心智的发达和
①总和生育率是指任何一个妇女假定按照某一年度的
分年龄生育率的模式来生育所生育的终身子女数。已婚总
和生育率则是指任何一个已婚妇女假定按照某一年度的分年龄生育率的模式来生育所生育的终身子女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