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2008年修订版(全文)(10)

2020-12-22 09:20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2008年修订版(全文)

针,保障义务教育,着重发展职业教育,积极开展学前教育,逐步发展

高级中等以上教育。

第二十三条

列要求实施:残疾人教育应当根据残疾人的身心特性和需要,按照下

(一)在进行思想教育、文化教育的同时,加强身心补偿和职业教育;

(二)依据残疾类别和接受能力,采取普通教育方式或者特殊教育方式;

(三)特殊教育的课程设置、教材、教学方法、入学和在校年龄,可以

有适度弹性。

第二十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残疾人的数量、分布状况和残

疾类别等因素,合理设置残疾人教育机构,并鼓励社会力量办学、捐资

助学。

第二十五条普通教育机构对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人实施教

育,并为其学习提供便利和帮助。

普通小学、初级中等学校,必须招收能适应其学习生活的残疾儿童、少

年入学;普通高级中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学校,必须招收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2008年修订版(全文)(10).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 下载失败或者文档不完整,请联系客服人员解决!

下一篇:关于视频会议室灯光改造的申请

相关阅读
本类排行
× 注册会员免费下载(下载后可以自由复制和排版)

马上注册会员

注:下载文档有可能“只有目录或者内容不全”等情况,请下载之前注意辨别,如果您已付费且无法下载或内容有问题,请联系我们协助你处理。
微信: Q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