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2008年修订版(全文)
(五)文化、体育、娱乐和其他公共活动场所,为残疾人提供方便和照
顾。有计划地兴办残疾人活动场所。
第四十四条政府和社会鼓励、帮助残疾人从事文学、艺术、教育、
科学、技术和其他有益于人民的创造性劳动。
第四十五条政府和社会促进残疾人与其他公民之间的相互理解和交
流,宣传残疾人事业和扶助残疾人的事迹,弘扬残疾人自强不息的精神,倡导团结、友爱、互助的社会风尚。
第六章社会保障
第四十六条国家保障残疾人享有各项社会保障的权利。
政府和社会采取措施,完善对残疾人的社会保障,保障和改善残疾人的
生活。
第四十七条
险。残疾人及其所在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
残疾人所在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残疾人家庭,应当鼓励、帮助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