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目前为止,我们的政策所体现出来的思路还是高“压”,即指望通过强势权力介入或主流话语的霸权地位“一劳永逸”地解决问题。“压”的主体无一例外的都是政府,反映出以国家政权强制力为单一依归的思路。在这里,我们看不到组织起来的社会、群体和有利益关系的个人的影子。因此,从表面上看,我们可以说,政府在以下几方面做得不好,妨碍了问题的解决:首先是就政府自身来说,存在着不同的部门政策相互之间缺乏协调、甚至冲突的的问题,例如公共卫生部门和公安部门就存在这样的问题;其次是政府实际上没能对相关人群进行有效的控制,这一方面反应出政府的能力有限,但更可能的则是政府本身的意愿不强。事实上,在此次艾滋病日(少有的开放)之前,我们一般对整个问题是讳莫如深的。但即使退一步说,当政府认识到整个问题的重要性时,有很多事情它还不方便做或者做不好,例如向吸毒人群提供清洁针具,例如向卖淫人群提供有关安全套的知识等,这就需要民间社会的广泛参与。但这些问题只是表面现象,都是基于具体的政策措施而言。如果隐藏在表象背后的观念层没有真正改变,那么我们可能依旧无法取得政策的真正突破。阻碍我们采取行动的是我们在公共政策的执行中遇到了价值至上与问题解决优先的两难困境,这种困难的局面使得政府和社会在选择任一方面而忽略另一方面都显得很难办。
究其实质,在这两个选择上卡住,以至不知从何下手,不知如何取舍,实际上隐含了一种“单中心”秩序的思路。“单中心”的秩序观来源于一个广泛的误读,即对物品单一属性的假设和相应的解决方式的单一假设。我们知道,从亚当·斯密的理论中,我们可以解读出一种理论,即在一组人们认同的规则之中许多人追求自身利益的独立的努力可能会导致有益的结果。个人寻求通过生产和交换取得获益的机会,而法律框架确定和实施产权与契约安排,在其中存在一个开放的市场,交换纯粹私益物品的买者与卖者的相互竞争导致较优的结果。尽管每一个参与者都试图使自己的福利最大化,但是竞争的结果是在使一些人比其他人取得最小优势的同时,使所有人都获益。这一理论的政策意义就在于它使公共政策鼓励发展市场。与其相对立的另一种理论是霍布斯的国家主权秩序理论,霍布斯对自发和自组织的人群持有悲观的假设,即那会导致战争状态,因而有必要建立一个单一权力中心来支配所有的社会关系,并把和平与秩序强加给其他人。在霍布斯国家主权理论的影响下,传统经济和公共行政理论所包涵的政策建议就是有必要动用中央集权的权威来实现集体物品更多的潜在福利。现在,人们的政策方案是运用亚当·斯密的市场秩序理论来处理所有的私益物品,而用霍布斯的国家主权秩序理论来处理所有的公益物品。这种二元思维影响了理论的发展,在一定程度上使政治经济学沿着两条路径演进。当经济学家们分析了市场秩序的失灵后,他们往往简单地建议国家应该处理这些问题,而不是考虑如何创造激励来提高绩效,这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把国家当作市场之替代物的倾向。因为公认的理论认为自主组织提供公益物品是高度不可能的。当政治学家和政策分析家说明了过分集权的政府单位也缺乏绩效时,他们又反过来建议“民营化”,而不是符合逻辑地考虑如何创设一组激励机制来提高绩效。这种来回的“折腾”养活了一大批学问家,却往往使的无辜的人们一头雾水,不知面对现实中复杂的问题该从何下手。
关于“单中心”秩序理论,奥斯特罗姆在其著作中分析了其基本假设,大致包含以下几点:
·城市公益物品和服务是相对同质的;
·城市投票者对城市公益物品和服务具有相同的偏好;
·投票者通过单一的选举机制,可以有效地表达其对各种各样的城市公益物品和服务的偏好;
·要取得高质量的服务就需要大范围的融资;
·选任官员能够很好地说明公共机构生产城市公益物品和服务的水平,并确定实现这些目标的税收收入水平;